2018年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一批優秀年輕干部到人員急需緊缺的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縣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名,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見《永昌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全縣各鄉鎮、縣直部門在編在崗的八級職員(不包括八級職員)以下事業干部(教育、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除外)。
三、選調條件
報名參加永昌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學歷以職位要求為準;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5.具備較強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見習期未滿的;
4.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在涂改造假情形尚未處理的;
5.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治安處罰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28日--6月1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永昌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東311室。
3.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受理委托報名。參加公開選調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不得重復交叉報名。
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填寫《永昌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張。
4.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縣人社局負責實施。報名人員須對報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6月4日-- 6月5日,共兩天。
經審查,選調計劃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本次選調計劃數。
(二)知識測試。知識測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量化計分。筆試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基本知識儲備、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寫作能力等,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試題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程序命制。選調名額內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辦法確定名次。
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組織考察。面試或業務素質測試結束后,根據應試者的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及相關工作資料、履歷分析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四)公示。經考察初步確定擬選調人員,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永昌縣人民政府網站、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手續。公示期滿,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對存在影響選調問題并經查實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所有參與選調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和要求,嚴格執行回避規定,凡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須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違規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2.本次選調不收取報考者任何費用;
3.未盡事宜,由永昌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935-7526116 (縣人社局)
附件:《永昌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永昌縣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