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建設職業學院非教學崗位招聘32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系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院址位于杭州蕭山區學知路151號。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15個崗位32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8年6月30日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我院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應于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期間,在規定網址(http://rczp.zjjy.net/)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我院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學院外網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資格初審后,針對符合報名人數要求的崗位,學院將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發放準考證,并在網上公布考試有關安排。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成績分別以40%和6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不能入圍。
1、筆試。
筆試在學校內舉行。具體安排以網上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性、技能性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省情、時事政治和行政學、法學、經濟學等學科知識;專業、技能知識主要包括招考專業和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專門性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 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面試。
復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等。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語言表達能力、交流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個性特征等考察維度。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還涉及職稱、職業資格、政治面貌等必備條件的,審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網(http://www.zjjy.net,“公告公示欄”);
2、浙江省建設信息網(www.zjjs.com.cn,“政務公開/相關通告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網(http://www.zjjy.net,“公告公示欄”)和招聘網站(http://rczp.zjjy.net/“通知公告”欄目)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055132 (省建設廳人教處);
0571- 82606927(學院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3711411(陳老師)
0571-82616407(楊老師)
0571-82606922(徐老師)
附件: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非教學崗位招聘計劃.xls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