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安慶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105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5名。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于2018年6月1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anqing.gov.cn/)、太湖縣政府網(http://www.thx.gov.cn/)、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aqthzyjs.ahkjwx.com/)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公開招聘崗位表“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2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中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擇優選崗、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8年6月13日上午8時至6月17日下午17時(6月16日至6月17日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流程
(1)登陸報名
登陸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后,點擊右側“考試報名”,在“網上報名”項目下進行報名。點擊“開始報名”,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選擇相應的報名項目,如實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各主管部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2018年6月18日12時前可登陸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初審的,可于2018年6月18日17時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6月19日17時前登陸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合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考試費用的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的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考生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太湖縣人社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龍山路200號,聯系電話0556-4188332),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 。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數量。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6月20日10:00—16:00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聘人數按規定比例核減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1.筆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18年7月1日(星期日)全天。其中: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下午14:30-16:30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可于2018年6月27日至30日登陸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太湖縣晉熙鎮。
3.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1)綜合類崗位(崗位代碼18001-18029、18037、1804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2)教育類崗位(崗位代碼18030-18036、18038-18040):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
(3)衛生類崗位(崗位代碼18043-18053):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分別按40%、60%權重計算合成(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報考鄉鎮文化站表演崗位(崗位代碼18010)、縣教育局幼師崗位(崗位代碼18039)的考生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45分(含)以上,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5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5.其它說明
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察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攜帶相關材料到太湖縣人社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龍山路200號)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筆試總成績增加2分。
(三)資格復審
1.根據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5名(含5名)以上的按1∶1.5比例(尾數進1)確定;招聘計劃數3至4名的按1∶2比例確定,招聘計劃數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各主管部門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18042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同步進行。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屬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已通過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考試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市、縣(市、區)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教師資格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面試采取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進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統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
(1)技能測試:縣委黨校(崗位代碼18001)、縣教育局音樂崗位(崗位代碼18036)、幼師崗位(崗位代碼18038、18039)以考察考生教學組織能力、語言表達、專業知識、技能等綜合運用能力為主。
(2)結構化面試:其它招聘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最低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五)總成績合成
報考18042崗位的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照面試成績確定;報考其他崗位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含加分)的60%與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的40%合成確定(上述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仍相同的,有相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若學歷、執業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業年限長者依次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1.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七)擇優選崗
崗位代碼為:18009、18010、18023、18039、18041報考同一崗位類別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崗位選擇后,不得重新調整。不按時到指定地點擇崗或不愿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7天。
(九)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須嚴格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限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約定。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資格復審時只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書面證明的考生,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8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8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醫學類崗位(崗位代碼18042-18053)聘用人員中未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的,必須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否則用人單位不再續聘。
4.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太湖縣政府網、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查閱。
本公告由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0556-4188332
監督電話:縣紀委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556-4168637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