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99人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 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 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 數招聘單位及人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99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秀山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具體要求詳見《一覽表》);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秀山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8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中和街道渝秀大道財政局2樓);咨詢電話:023-76672106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提交《秀山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推薦)表(適用于所有考生)》(附件2),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由畢業院校(系)在報名(推薦)表上簽署意見。報考崗位限戶籍的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須將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縣外在職在編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推薦)表上簽署意見。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報名需現場進行,不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如考生本人無法參加現場報名,可采取委托報名方式,委托報名具體流程為:報考者填寫報名(推薦)表,提供本人手寫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攜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委托書、報名表及身份證復印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交納考務費。
(2)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服務中心、鄉鎮人民政府文化服務中心、鄉鎮人民政府畜牧獸醫站專技人員崗位,縣人民醫院臨床專技人員1、臨床專技人員2、康復專技人員、放射專技人員、護理專技人員崗位,縣中醫醫院護理專技人員崗位開考比例放寬至1:2,其余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根據考生本人意愿,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將于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二)考試考核和資格復審
1.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考試時間:150分鐘);縣衛生計生委下屬事業單位崗位筆試范圍及分值:考試范圍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以及該崗位相應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其中衛生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30分,專業基礎知識總分為70分;
除衛生系列外的其它崗位筆試范圍及分值: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以及該崗位相應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總分為30分,專業基礎知識總分為70分。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
(2)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低于5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招聘人數10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1.5的比例,9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名額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招考崗位要求的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進入面試者需繳納面試考務費50元。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除縣環保局生態環境監測站專技人員崗位面試采取實作方式進行外,其余崗位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
面試方案將于面試兩天前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主管部門、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具體按照渝人社發〔2016〕281號中《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執行
(4)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體檢人選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除需當場復檢確認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則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報考縣國土房管局鄉鎮國土所崗位,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社保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崗位的考生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選擇崗位。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選擇聘用單位的順序。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筆試面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到縣衛生計生委下屬事業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須在《一覽表》中要求的時間內取得相應的資格證件,未取得者解除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5年以上(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得少于2年),未滿服務期的,解除聘用關系須按每年12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秀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秀山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2.秀山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推薦)表
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