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珠海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招聘全球環境變化和氣象學專業博士公告
來源: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6-05 08:17:29
珠海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全球環境變化和氣象學專業博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我局面向國內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全球環境變化和氣象學專業博士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關于廣東省珠海市的人文歷史、自然地理、風土人情及政務信息等情況,考生可登錄珠海市人民政府網站(www.zhuhai.gov.cn)查詢。此次招聘單位珠海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珠海市防雷所、珠海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為珠海市氣象局所屬公益三類事業單位。考生可登錄珠海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zhmb.gov.cn/)進一步了解。
二、招聘崗位、人數、對象、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氣象專項服務崗,1人。
崗位職責為負責氣象數值模擬技術研究、精細化預報技術研究、智慧化氣象研究、氣象服務產品制作、加工和氣象信息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內2018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含2016、2017暫緩就業畢業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招聘基本資格條件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所學專業名稱(代碼):全球環境變化、氣象學(A070601)。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執行,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名,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相關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專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現場報名:2018年6月19日~6月21日(8:30-11:30,14:30-17:00);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紅旗街34號二樓珠海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電子郵件報名: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21日17:00時。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zhsggqxfwzx@163.com(郵件主題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進行報名。
3.報名材料(請按下列順序裝訂提交):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畢業的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需學校相關部門蓋章)。暫緩就業的,還須提供暫緩就業證明材料;④計劃生育證明等證明材料。
上述報名材料,報名時提交復印件一份(不予退還)。
4.資格審查。電子郵件報名的,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在面試(考察)前審核報名材料原件,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現場報名的,現場查驗報名材料原件。聯系電話:0756-2137896。
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名單、《招聘事項通知》等事項,將于2018年6月22日22:00時前在珠海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zhmb.gov.cn/)公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通知考生。
(二)招聘方式。
若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為1人時,采取直接考察方式進行招聘。
若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為2人及以上時,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面試采取答辯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取第一名為參加體檢及考察人員,面試成績、參加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在珠海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zhmb.gov.cn/)公布。
招聘形式及地點:詳見《招聘事項通知》。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進行,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氣象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時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者,按棄權處理,取消擬聘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經主管機關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137896,聯系人:羅家林。
(二)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該崗位面試合格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2.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4.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不服從安排者;5.擬聘人選未按要求報到的;6.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7.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請考生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考,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資格的應聘者,已簽訂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雙方互不作任何補償;人員聘用后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附件:
珠海市氣象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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