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經縣人事聯席會議同意,長沙縣行政執法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執法輔助人員90名,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報考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服從安排,熱愛行政執法工作;
2、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3、男性,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學歷、身高達到招聘崗位的要求;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6、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7、四肢健全、身心健康;
8、考察合格后,服從分配;
9、原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輔助人員被辭退不滿兩年的不得報考。
10、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非2018屆在讀大專、本科、碩士、博士不得報考;
11、學歷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2018屆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公示及錄用—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四、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具體條件(見附件:《2018年招聘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崗位表》)
五、報名和資格初審
第一階段:提交報名信息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1日- 6月13日(每天9:00-16:30)。
資格初審由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初審時間為:2018年6月11日-13日(每天9:00-17:00)。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看審核狀態。
2、報名網址: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考人員應同意誠信承諾書,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記住報名序號。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復審、終審,并貫穿整個考試招聘過程,任何一個階段發現有資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
4、報考人員必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因上傳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報考等情況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后果。
5、職位選擇與修改: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至資格初審合格前,可以在網上修改自己的報考信息,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初審合格后,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
第二階段: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1、開考比例
行政執法輔助人員一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2:1(含2: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行政執法輔助人員二不設開考比例。
2、打印時間和網站
完成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6月21日9:00至6月 23日8:00在長沙星沙人才網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3、注意事項
打印準考證階段,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信息。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符合崗位條件且確有個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網上按要求報名參考,筆試無故缺考的人員,記入長沙縣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招聘考試(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須在筆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提交書面說明)。
六、筆試
1、筆試內容、時量:綜合知識。筆試時量120分鐘。
2、筆試時間暫定為2018年6月23日8:00-10:00(星期六),具體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根據查分通知的規定在指定時間內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查分結果由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向考生反饋。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考生違紀違規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最高按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遇筆試成績相同,則取并列名次。如上線成績最后一個出現并列名次,則該并列名次并列入圍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2018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并同時進行身高測量。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缺額人選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排名及并列名次的處理原則同上),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八、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九、綜合成績合成
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在每個階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考試成績在每個階段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遇綜合成績相同,先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如兩項成績均相同,則取并列名次,如上線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名次,則該并列名次并列進入體檢。
十、體檢
1、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所有職位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2、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非《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因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4、凡不參加體檢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體檢資格,并根據違紀事實做出處理。
5、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和招考部門對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經體檢合格后入圍考察;
3、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4、若考察對象經考察后仍無合適人選,則該崗位可空缺。
十一、公示及錄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結果在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w.com)進行公示,并接受報考者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所有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對錄取后放棄的人員,錄入長沙縣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招聘考試。
錄取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招聘人員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員按勞務派遣模式進行管理,享受縣內勞務派遣人員同等待遇,所有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十三、組織實施和要求
1、招聘信息將通過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w.com)發布。
2、本簡章由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電話
1、政策咨詢:
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5213(僅限上班時間)。
2、網上報名技術支持:
長沙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0731-84062928(僅限上班時間)。
3、監督電話:縣行政執法局督查室,0731-84070808(僅限上班時間)
縣人社局綜合監督科,0731-84091326(僅限上班時間)
長沙縣行政執法局
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