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固原彭陽縣招聘城鎮社區工作者、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60人公告
彭陽縣公開招聘城鎮社區工作者、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民政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社區工作者、社會救助入戶核查員、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考試、考察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一)城鎮社區工作者22名。
(二)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38名,其中,管理人員6名,服務人員32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彭陽縣常住戶籍(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
3.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衷社區建設事業,熱心為社區群眾服務;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出生),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
6.養老服務機構管理人員要求擁有2年以上村(居)委會或企業、社會組織管理經驗(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正規醫療機構頒發的健康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
5.正在履行勞動合同,且無法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1)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高中學歷只提供畢業證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并于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
(4)近期半身兩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填寫《基本情況登記表》;
(6)報考職位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
(7)報考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需在考試前參加縣民政局舉辦的養老服務培訓班(20天),取得上崗證書后參加筆試;
(8)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5日—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民政窗口。
3.資格審查:凡參加筆試崗位的報考者需接受現場資格審核,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復習書籍)。
2.筆試分值為100分。
3.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結束2日后在彭陽縣政府網站公布成績。
六、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2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名單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在彭陽縣政府網站公示。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彭陽縣政府網站公布。
6.面試期間,面試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具有傳輸、通訊、記憶等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貫、家庭情況等個人信息。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將按照各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職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八、體檢和考察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要求進行。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體檢或參加考核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察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實施,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遞補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
九、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將在彭陽縣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予以聘用,實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十、工資待遇
1.城鎮社區工作者工資標準為2800元/月(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并依法享有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2.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管理人員為2350元/月、服務人員為1900元/月(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并依法享有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十一、注意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民政局研究決定。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為了確保聯系通暢,報名時除本人常用電話號碼外,應另留一個緊急聯系人電話號碼。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錄機關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監察委進行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對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
(五)本公告由彭陽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954—7012379、7013378、701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