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招聘備案制管理人員611人簡章
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蘇編辦發〔2015〕6號)、《關于創新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辦法(試行)》(昆編辦〔2016〕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現將《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20日期間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且職稱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2018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專升本的醫藥衛生專業本科畢業生,其專科須為醫藥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所學專業應與本科學歷專業相同或相近;醫藥衛生專業的碩士畢業生,其本科須為醫藥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所學專業應與碩士研究生學歷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應聘人員應取得與其畢業學歷相對應的碩士或學士學位。非本碩連讀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同時須取得本科學歷學位。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條規定,招聘單位可以對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應聘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的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夫妻兩地分居,指一方已經具有昆山戶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另一方是非昆山戶籍的應聘人員。父母身邊無子女,指父母雙方都具有昆山戶籍,子女是非昆山戶籍的應聘人員。
(八)《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6)在職備案制管理人員現聘用單位工作未滿5年。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崗位簡介表在中國昆山(衛計委信息公開專版)http://www.ks.gov.cn/zwgkml?status=1&bureauId=56下載。
本次備案制共招611名:A類219名;B類297名;C類16名;D類79名。
(一)報考A類崗位須具有昆山市戶籍的2018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7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昆山籍畢業生。
(二)報考B類崗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昆山市戶籍的2018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7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昆山籍畢業生。
2.2018屆非昆山戶籍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C類崗位須為定向委托培養的2018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定向委托培養的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7屆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限入學前已經和原昆山市衛生局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報考)。
(四)報考D類崗位戶籍不限,須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20日期間出生),取得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學位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者報考。具有副高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且職稱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報名地點:昆山市人力資源市場(昆山市嶗山路9號)
報名咨詢電話:0512-55211705、0512-57377628;傳真電話:0512-57352828。
(二)報名流程
1.本次公開招聘備案制管理人員每個招聘崗位對應1個崗位代碼(即考生應聘的崗位)。應聘人員報名時,可根據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填報1個崗位代碼。
2.應聘人員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報考崗位代碼后,向現場報名受理點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現場報名登記表》二份(附件3)(可提前下載填寫)。
4.資格初審。經招聘報名受理點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初審受理點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該考生符合報名資格(驗原件,核對復印件)。
5.資格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現場報名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處進行驗證,符合規定條件的,資格復審處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該考生符合報名資格(驗原件,核對復印件)。
6.報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至指定繳費處辦理報名繳費手續。
7.應聘人員辦理繳費后,持《現場報名登記表》2份和所有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報名匯總處進行登記錄入(其中:1份報名表貼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1張;另1份報名表并排貼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
8.報名匯總處工作人員向應聘人員收取《現場報名登記表》2份及所有報名資料復印件各1份,并發放領取準考證通知單。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筆試,每個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代碼,多報無效。報名所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2,其中《現場報名登記表》中涉及的報考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名稱)、崗位專業代碼、崗位類別、報考專業(報考專業代碼)請認真對照附件1(簡介表中)所述的填寫(因填寫錯誤而影響筆試、面試的,由本人負責)。
2.非昆山籍考生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報考“B”類別崗位或“D”類別崗位,不得報考其他崗位類別。
3.“C”類別崗位限與原昆山市衛生局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報考,該類考生不得報考其他類別崗位。
4.應聘人員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應聘人員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6.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7.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一經發現責任自負,且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
8.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9.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及社保繳納清單。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昆山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和獨生子女證明。
10.現場報名需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附件4)。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11.昆山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 2018年6月20日。
四、筆試
本次招聘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資格審核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衛計委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次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并由衛計委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1.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筆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代碼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代碼招聘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4.筆試成績查詢網址:中國昆山(衛計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面試
1.筆試結束后請隨時關注中國昆山(衛計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網站將及時公告進入面試相關情況。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第2位數值,該第2位數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構成。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加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中國昆山(衛計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筆試成績50%加面試成績50%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代碼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并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七、資格復查與考核(考察)
1.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錄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錄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昆山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2.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3.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代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擬錄用人員自公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用和聘用
1.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中國昆山(衛計委信息公開專版,網址同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錄用材料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錄取備案制管理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和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各招聘單位與新錄用備案制管理人員簽訂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4.招聘錄用的備案制管理人員,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進入錄取階段的應聘人員,因擬錄用人員個人原因單方面違約的,須與招聘單位進行協商,并遵照招聘單位相關規定解除協定。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簡章》由昆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部門及電話: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0512-55211705、57377628)
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衛計委黨政辦(0512-57369316)
衛計委組織人事科(0512-57369505)
舉報回復部門及電話:衛計委黨政辦(0512-57369316)
附件1.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崗位簡介表
附件2.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報名所需提交材料
附件3.昆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備案制管理人員現場報名登記表
昆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