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溫州樂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樂清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名,具體崗位如下: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公安事業,服從組織管理;
2、身心健康,具有樂清市常住戶口(大專及以上的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3年5月至2000年5月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職輔警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4、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報名地址
樂清市公安局1408辦公室
(三)報名要求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請在報名期間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學信網學籍認證報告1份、退伍軍人應攜帶退役士兵證及相關可用于放寬條件的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單寸免冠照片3張、銀行個人信用報告(明細)1份,報名時需填寫《樂清市公安局協警人員聘用審批表》。
(四)聘用程序
報名后,將按照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錄用等程序開展具體招聘工作,擇優錄取后與樂清市保安服務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對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或聘用資格者。
2.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試、筆試、考核過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違紀情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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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公安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