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法〔2017〕143號)和《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藏高法〔2018〕3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合同制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擇優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5名,從事與審判、執行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有西藏自治區戶籍或系西藏自治區生源;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4.法學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7.具有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和正確率符合要求;
8.愿意與本院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2年。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被開除公職或被原用人單位辭退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其它不適宜從事擔任聘用制書記員工作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5日至6月8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2.報名方式和地點。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本人需到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報名,此次招聘免收報名費。地址: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樓1樓立案庭大廳(拉薩市城關區羅堆西路1號)。
3.報名資料。考生需填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表》(附件1),并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工作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處負責,并及時通知報考者本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的報名人員,于6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
(1)寫作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寫作技能,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參考書。時間45分鐘,總分80分。
(2)計算機上機操作。主要測試在計算機上進行漢字錄入的速度和準確率。在規定時間內,以輸入完整、準確的漢字數量進行評分。時間75分鐘,總分120分。
2.面試。面試時間大致在筆試之后一周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別行通知。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寫作技能+計算機上機操作),從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和計算機上機操作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可一并進入。面試實行百分制,試時間15分鐘,總分為100分。
(三)體檢與考察
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面試后,按筆試成績(寫作技能測試+計算機上機操作)占70%、面試成績占30%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要求。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3.考察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會對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進行考察政審。參加考察政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限內填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政審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負責考察政審的單位(部門)。考察政審單位(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考察政審工作,重點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四)補錄工作
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將單獨組織體檢及考察政審。
(五)錄用及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名單確定后,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2年,試用期2個月。
3.聘用制書記員住宿問題自行解決,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績效工資四部分組成,具體標準按照《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藏高法〔2018〕38號)執行。
特別提示: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體檢、政審考察和錄用等環節將電話告知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聯 系 單 位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處
聯 系 電 話 :0891-6288803 6288849
舉報監督電話:0891-6288817 6288818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