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6-07 08:50:18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為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人。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4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2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人員”指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的人員(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的往屆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版)》執行。
(四)身體健康,報考年齡一般在18-35周歲,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取得相應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的可以放寬年齡(具體詳見附件1《職位表》)。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號)》規定的廣州市區戶口準入條件。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職位表》。
(七)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接受相關處罰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8年6月6日起,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10個工作日。
(二)報名
1.網上報名。2018年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3個工作日),考生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2.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6月29日上午9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3.招聘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4.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的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版)》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考生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考生直接與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如在聘用前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仍參加考試的,該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
(4)考生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確認報名通過情況。
(5)網上報名時應按照報名系統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資料。未按規定填寫的,造成審核不通過或者其他問題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管理崗職位筆試題目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知識能力等;專業技術崗職位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知識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黃埔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面試。
(1)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于面試前對面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等)、計劃生育證明(可在考察階段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限定時間內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國家財政供養人員、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或者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各職位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職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區分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再按面試成績區分先后,按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先后,可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五)組織考察
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疾旖M應出具考察意見,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疾觳缓细竦模聵I單位主管部門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社會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最近6個月內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屬農業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戶口方能聘用。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其中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業單位按招聘崗位進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相關規定和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擬聘用者均按招考崗位進行轉正定崗。
(二)我區不負責辦理聘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三)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進行網上公示,按違規造假情況的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的懲處。
(四)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職位,我局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時間與招聘職位及時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上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本公告由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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