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馬鞍山部分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公告
來源:馬鞍山市政府網
2018-06-07 09:16:06
關于2018年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情況、部分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現將2018年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情況、部分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情況、部分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一)2018年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職位人選35人,其中通過資格復審合格32人;未參加資格復審 3人,按規定取消資格。未參加資格復審情況(見附件一)。
(二)部分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見附件二)。
二、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方式進行。報考警察職位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為:2018年6月8日(上午10:00—12:00),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8日上午12:00。請報考警察職位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安徽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表》(請考生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按要求到馬鞍山市人事考試院(馬鞍山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服務大廳一樓服務窗口,位于湖南東路國際華城南門對面,市內乘坐103路、106路、113路、126路、202路公交車在“國際華城西”下車100米即到)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以上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伍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隨即辦理參加體能測評確認手續,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按規定繳納體測費每人55元。
體能測評統一定于2018年6月9日早晨進行。
三、政策咨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0555-2366836。現場資格復審期間政策咨詢電話使用:0555-8880237。
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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