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惠州市博羅縣中小學教師招聘137人公告
來源:博羅縣教育局
2018-06-11 08:45:33
博羅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科教興縣、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優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加快推進我縣教育現代化建設,根據十六屆博羅縣政府27次常務會議要求、《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關于印發<惠州市縣(區)公辦學校教師招聘考試暫行辦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242號)精神,現將我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共招聘137人,其中:高中教師15人,初中教師1人,小學教師119人,特殊教育教師2人。(具體學科、崗位數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具備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職業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中學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2、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必須相一致。
3、縣外在職在編教師考生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其中,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提供所在縣(區)教育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4、凡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國高校英語專業等級證書(TEM-4或TEM-8)。
(三)小學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報考語文、數學崗位的考生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大專畢業并取得本科學歷(國民教育系列);報考英語崗位的考生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大專畢業并取得本科學歷(國民教育系列);報考小學數學(兼職會計)和其他學科崗位考生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2、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必須相一致。
3、縣外在職在編教師考生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提供所在縣(區)教育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4、凡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國高校英語專業等級證書(TEM-4或TEM-8)或大學英語六級證書(CET-6)。
(四)特殊教育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全國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專業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2、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必須相一致。
3、縣外在職在編教師考生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提供所在縣(區)教育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五)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六)博羅縣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不在招聘之列。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羅縣教育局網站等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6月11日8:00至22日17:30止。
2、報名方式:招聘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應聘者登陸報名網址(http://113.106.211.106:8000/),點擊“招聘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輸入考生報名信息,檢查無誤后,點擊提交。同時,要求考生在報名截止前打印一份與報名信息相符的報名表,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3、報名要求:按所學專業并對應報考科目進行報名,每人只限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注意:報考學校和報考科目一旦確認后,將無法進行修改,請各位考生務必核對清楚后才確認。凡是沒有按資格條件報考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時間:2018年6月25—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凡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地點:博羅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博羅縣城西北路58號)。
3、提交材料:報名表、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縣級計劃生育證明(往屆畢業生)、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在職教師)、英語等級證書、畢業生學業成績單(備查)和2張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另外,縣外在職在編教師考生需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考生還必須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且是有效期內《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否則視為放棄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資格審查確認期間提交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予認定,屬個人證件原件的,驗證后退回考生。
(四)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綜合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考生需參加博羅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試。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40%,面試(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占20%。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試卷,不分小學、初中和高中學段,確定進入試講人員時則分開排名。筆試成績在網上予以公告。
(1)筆試時間:2018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博羅縣華僑中學。
(3)筆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和特殊教育等十門學科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100%);其余學科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占30%)。
(4)筆試命題和評卷:筆試命題和評卷工作由具有命題資質的第三方完成。評卷工作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5)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
(6)筆試加分: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筆試加分(與卷面原始分相加)。
(7)筆試分數核查:考生對自己的筆試成績確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
(8)確定試講人員
試講考生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該學科總分的60%以上),根據各學校各學科招聘人數,以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按1:3的比例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試講;若某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數沒有達到1:3比例的,則按筆試成績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試講考生。
2、試講+面試(綜合能力測試)
(1)時間和地點:待定,屆時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告,以網上公告為準。
(2)試講內容和形式:報考心理健康崗位的考生,按規定內容試講;其余學科崗位的試講內容為我縣現行各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特殊教育專業的必須口語、手語同步試講)。
(3)程序和要求:
①試講和面試的每個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評委從縣、市評委庫中隨機抽選,臨時通知。
②采取抽簽形式確定考生試講和面試的順序。
③每位考生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時間不足12分鐘的,可評定為不合格(達不到百分制的60分,下同);超過15分鐘的,馬上終止試講。當考生試講達到12分鐘時,現場工作人員將舉牌示意試講時間“還剩三分鐘”。面試時間為10分鐘以內。
④試講和面試成績由7位評委評定,按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評分的平均分進行計算。
⑤評委在評分時獨立進行,不討論,不交流。
⑥流程:簽到—試講候考—備考—試講—面試候考—面試—候分—離開考場(為確保分數準確無誤,計分核分和校對復核耗費時間較長,面試結束后,考生可以選擇不候分離開考場)。
(4)考試成績:考生試講、面試成績與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20%。考生試講成績必須達到百分制60分以上,否則不能確定為體檢人員。
(5)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試講+面試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則試講成績較高者優先。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將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告,由考生自行查詢。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7天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與政審環節。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與政審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考核與政審,考核與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如出現體檢人員棄權、體檢不合格或考核與政審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擬聘人員棄權的,則由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某崗位沒有合格人選,則由該學科其他崗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具體方法如下:
1、若某崗位是小學崗位,先由報考該學科其他小學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不足的,則由報考該學科初中、高中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若某崗位是初中崗位,先由報考該學科其他初中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不足的,則由報考該學科高中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若某崗位是高中崗位,由報考該學科其他高中崗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若按以上辦法遞補仍出現空缺的,則將空缺職數按1:1:1的比例調至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和小學語文學科,并分別從數學、英語和語文學科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與政審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如有異議,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我們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九)辦理聘用手續
1、自聘用通知下達之日起30天內辦理完聘用或調動手續,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其聘用資格自動取消。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以所在中心小學為單位,實行統招統分,由所在中心小學聘用。
3、聘用人員必須與博羅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從到我縣任教之日起,必須為博羅縣教育系統服務滿五年,且三年內不得進行縣內學校調動。
五、聘用待遇
1、成功聘用的人員為我縣事業單位在職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及優惠政策。同時,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往屆畢業生試用期為六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任期滿后的續聘、解聘等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2、到農村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具體按《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六、其他相關要求
(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本次考試、考核及聘用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評委和監考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參考的,要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三)各參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四)筆試和試講全程錄像監控,試講還需全程錄音。
(五)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七)本次集中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八)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九)本公告由博羅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1、咨詢部門電話:
博羅縣教育局人事股(謝老師、梁老師):0752-6624110,0752-6297805
2、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博羅縣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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