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招聘121人公告
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1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1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教育信息網(http://jyj.czs.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所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2年6月8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教師資格、職稱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郴州市教育局七樓會議室(郴州市蘇仙區蘇仙南路3號)。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郴州市教育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報考人員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打印填好的《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手寫簽名,報考必須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確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一旦通過遞交確認,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將于6月23日在郴州教育信息網公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6月24日下午17:00前到郴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6月25日將在郴州教育信息網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
(1)報考人員須提交簽字確認的《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簽訂的《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的從業資格證、執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套),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2張(同底)。
(2)凡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為郴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的(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必須在《報名表》上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特別提示:郴州市所屬各縣市區教育系統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須提供當地教育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截至報名結束時,無法提供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的郴州市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資格審查不合格。
(3)非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
(4)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進行補審。
(5)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報考專業及專業類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附件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附件6)、《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附件7)。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國民教育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凡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市教育局研究決定。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由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及政策解釋。
(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
(3)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20%)與學科專業知識(占80%)(合成一套試卷),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2.筆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 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2018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時間、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形式。試教和說課,或結構化面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各崗位面試形式詳見附件1。
5.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會計、護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1.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2.體檢對象。分別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違反體檢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及聯系電話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3.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其他機關單位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在3日內如實向本次招聘單位報告,并主動終止本次招聘的后續相關環節。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五)筆試后,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棄權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及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
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袁老師0735-2110046、13574559669
市教育技術裝備處:雷老師0735-22850009、13762583573
市一中:肖老師0735-2892108、13873548944
市六中:段老師0735-2349570、15115595136
市十五中:許老師0735-2169511、13786542835
湘南學院附屬小學:劉老師0735-2110313、13786531284
市特殊教育中心學校:邱老師13975778700、陳老師13007350866
(二)考務咨詢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256、0735-2850155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三)舉報電話
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0735-2850383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256、0735-2850155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七、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8年郴州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doc
附件8: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5年).doc
附件9: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