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黃岡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招聘公告
為加強工作力量,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辦案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關工作經驗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8年6月7日以后出生);
3.法律(法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或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確定人員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及辦法如下:
1.發布公告
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在黃岡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欄上公布招聘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郵寄報名須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招聘報名登記表》,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筆試時需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核對。郵寄地址:黃岡市黃州區黃州大道37號,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收,聯系人:張超展,聯系電話:0713-8358260。
?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招聘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現場報名。報名地點:黃岡市黃州區七一路8號黃岡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聯系人:劉亞莉,聯系電話:0713-8618831。
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初審合格者,通知筆試。
3.筆試
報名初審合格者參加黃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2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4.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
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排名,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5.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考察對象有違法違紀劣跡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依次取下一名參加考察。
6.體檢
體檢人員到指定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通用標準。不符合體檢標準的取消聘用資格,同時依次取下一名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7.聘用
對經過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黃岡仲裁委員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4人(含4人)時,不組織筆試,直接按照面試、考察、體檢、聘用程序確定人選。
四、招聘人員性質及待遇
1.招聘人員系合同制辦案人員,不具有行政及事業單位編制。
2.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聘用合同約定執行。
4.工資福利待遇按照黃岡仲裁委員會有關制度執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5.聘用人員正式入職以后,最少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岡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713-8358260
黃岡仲裁委員會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