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教師35人公告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高層次人才)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之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者,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副高級職稱者,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正高級職稱者,年齡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五)具備《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照《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職稱(學科)”條件按照《江蘇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學科目錄》設置(省外職稱(學科)名稱不一致的,結合應聘人員教學及研究方向認定)。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www.xzyz.edu.cn)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1)崗位代碼為01--02的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26日。
(2)崗位代碼為03-10的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5日。6月26日后,學校根據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試程序,并及時公布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情況。崗位招滿即止。
2.報名方式
所有崗位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名請發送郵件至xzyzzpbm@163.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所需證明材料以壓縮包形式作為附件發送。
(三)報名注意事項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聘資格。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彩照1張(在報名表中提供電子照片);
(2)如實填寫《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3)提交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上述證明材料報名時只須提供掃描件。
3.我校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我校陳述申辯。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由我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我校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領取筆試準考證:01、02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于7月6日上午9:00—11:30,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到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洞山校區實訓樓40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繳納筆試費100元。
三、考試
考試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
(一)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01-02崗位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03-10崗位應聘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二)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及相關專業的理論。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www.xzyz.edu.cn)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復習班。
2.資格復審
我校負責從應聘01、02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 5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在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www.xzyz.edu.cn)上公布。03-10崗位資格初審合格應聘人員直接參加資格復審。
我校負責資格復審工作,在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www.xzyz.edu.cn)上公布資格復審的標準、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01、02崗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我校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陳述申辯。
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人員時,我校從01、02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放面試準考證,由我校如實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www.xzyz.edu.cn)上公布。
3.面試
面試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憑面試準考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
(1)01-02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答辯,其中答辯占30%、試講占70%。
(2)03-10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辦法現場告知考生,成績由學校當場書面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1.01-02崗位:筆試占30%,面試占70%。
2.03-10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招聘考試結束后,在我校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
我校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01、02崗位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試講成績仍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03-10崗位總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我校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由我校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我校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我校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由我校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我校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01、02崗位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試講成績仍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03-10崗位總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校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各項考試成績、總成績、排名,以及與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內容。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我校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我校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01、02崗位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試講成績仍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03-10崗位總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我校報市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我校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我校負責解釋。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咨詢電話:
0516- 87893608 聯系人:李老師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監察監督電話:
0516-87893369 聯系人:杜老師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附件1: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
附件2: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高層次人才)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