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緊缺性人才招聘16人公告
來源:浙江人才網
2018-06-12 15:06:03
2018浙江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緊缺性人才招聘16人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是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要組成區塊。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普陀將全力打造成為自貿港區先行區、海上花園會客廳,努力建成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國家級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全國健康促進示范縣區,全方位打造一個更加自由開放、充滿活力、宜居宜業宜游的幸福普陀。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建設和發展,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內外人才來普陀區創新創業,現面向全社會公開發布2018年舟山市普陀區引進事業單位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公告。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最大特點可概括為“事業編制、碩研以上、直接面試”。推出15家事業單位共計緊缺專業人才崗位16個,需求人數16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信息發布平臺
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putuo.gov.cn/xxgk/)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該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中碩士研究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院校其中一所為 “211”、“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外碩士研究生須畢業于Times世界大學年度排名前400所的國際知名院校)。中國境內學校的學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出生于1983年6月8日以后)。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0580—3012052(舟山市普陀區人力社保局)。
1、報名。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應聘者下載并填妥《舟山市普陀區引進事業單位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報名登記表》(貼近期免冠1寸照,報名表見附件2),電子文檔(Word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ptrcsc@163.com,紙質報名表于考試資格復審時提交,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 8日00:00—6月22日24:00。
2、組織考試
根據報名情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同一崗位資格確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數2倍的,人事主管部門將暫停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資格初審后,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將在網站公布。
考試以直接面試方式進行,考試前先進行資格復審。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如資格復審通過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1:2)的,人事主管部門將暫停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綜合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4、公示、聘用
考生在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名單將在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聘用流程。擬聘用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內到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5、相關待遇
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內碩士年薪12萬元,博士年薪13萬元,包含五險一金),一年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納入用人單位正式事業編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納入正式事業編制后,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外,同時享受普陀區事業單位緊缺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及普陀區人才安居工程購房補貼政策。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省考試中心在浙江信用網上公布。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過程中,各環節一律不實行遞補。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舟山市普陀區人才交流中心, 0580—3028990。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