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陽市軍糧供應管理站招聘公告
衡陽市軍糧供應管理站為市商務和糧食局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能為衡陽市城區范圍內軍糧供應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衡陽市軍糧供應管理站擬定在編制限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
一、組織領導
在市紀委、市商糧局、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人事科,具體負責組織公開招聘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本次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 崗 位 |
招聘 計劃 |
資格要求 | ||
最低學歷要求 | 最高年齡要求 | 專業和資格條件 | ||
文秘 |
1 | 大學本科 | 35歲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200102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2、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截止2018年7月31日) |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衡陽市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市人社局南院三樓)
聯系電話:18600159335 聯系人:彭淑穎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②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③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處理。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5方可開考。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① 筆試總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公文寫作。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②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 另行通知。
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③筆試成績將在市人社網進行公示。
2、面試
①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②按照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參加面試。面試前,招聘辦將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③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時間為10分鐘,總分 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3、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按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市人社網公示。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六)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市人社網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可按程序遞補1次。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人社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次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次。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本單位現有工作人員同等待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期限為三個月。試用期參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本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六、監督電話
中共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734-8868579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92
市紀委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組 0734-8867860
衡陽市商務和糧食局組織人事科 0734-8888695
本方案由衡陽市軍糧供應管理站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衡陽市軍糧供應管理站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