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鄂爾多斯準格爾旗公安局招聘輔警145人公告
2018年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公安局招聘145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公安工作,經研究決定,準格爾旗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崗位和范圍
(一)招考人數
本次考錄,計劃招聘輔警145人(包括森林公安局輔警15人,要求均為男性),其中男性130人、女性15人。
(二)崗位
1.輔警崗位1(130人),要求男性;
2.輔警崗位2(15人),要求女性。
(三)范圍
具有準格爾旗戶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具有且至今仍為準格爾旗戶籍;
(四)不具有準格爾旗戶籍,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2017年12月31日前在準格爾旗公安局工作且至今在崗的協勤人員;
2.2017年12月31日前在準格爾旗交通管理大隊工作且至今在崗的協勤人員;
3.截止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準格爾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形端正,無色覺異常,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9,無肢體功能障礙,語言表達清楚,無紋身、口吃、重聽;
6.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警察類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法律和法學專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以及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至三十五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在準格爾旗公安局和準格爾旗交通管理大隊工作且至今在崗的協勤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7.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軍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在準格爾旗公安局和準格爾旗交通管理大隊工作且至今在崗的協勤人員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8.其他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現役軍人;
5.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在職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依次為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占70%)、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達標)、面試(占30%)、體檢、考察等八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前,報考者必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不一致而影響報名、考試、資格審核、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必須暢通,因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2.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登陸“準格爾之窗”(網址:http://www.zge.gov.cn/),點擊“招聘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至6月23日下午18: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6月24日下午18:00。
3.報名時,報考者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如有多個學歷,只能按照其中一個符合本次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的信息填報,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報考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要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5.本次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5以上方可開考。截止2018年6月23日18:00時,若未達到開考比例,根據報考人數按開考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數。調整后的計劃數,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公布。
6.特別提醒: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二)資格初審
1.由準旗公安局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應當說明理由。報考者必須認真查閱初審結果,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否則后果自負。
2.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者應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的,一律不予資格復審;提供信息與《報名登記表》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復審。
(三)筆試
1.筆試統一命題、統一判卷,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筆試只提供漢語試卷,滿分100分,只能使用漢語作答,如出現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相關事宜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居民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3.加分項
(1)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5分(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2)截止公告發布之日(2018年6月13日),準格爾旗公安局在崗協勤人員和準格爾旗交通管理大隊在崗協勤人員工齡每滿一年(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5分,工齡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不足一年不加分。
民族加分和工齡加分可累加。
4.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加分項,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筆試結束后,由準格爾旗公安局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公布筆試成績和筆試總成績。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3天。對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根據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1:2的比例(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另行公布。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登記表》(無報名登記表的,一律不予資格復審;提供信息與《報名登記表》信息不一致者,不予通過資格復審)和本人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材料)、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身份證、退伍證、戶口簿原件、政審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件均需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項目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務期滿證書或加蓋原服務單位和準旗相應牽頭負責“項目人員”部門公章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一致,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一致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一律取消資格,根據崗位,并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4.資格復審結束后,對復審結果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3天。對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根據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2的比例(招聘人數與進入體能測試人數之比)確定進入體能測試范圍,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范圍,出現空缺,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在面試前進行,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要求進行,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另行公告。參加體能測試時,必須攜帶《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和身份證。
2.對體能測試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3.體能測試結束后,測試結果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3天。對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根據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1.5的比例(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之比)確定進入面試范圍,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范圍;若未達到該比例(1:1.5),不再遞補,并相應縮減招聘計劃數。
(六)面試
1.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水平與能力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采用現場打分、當場報分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3.面試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30%,面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考生面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3天。
(七)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2.考試結束后,根據崗位,考生總成績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天。出現空缺,按照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體檢
1.考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崗位,按照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如果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體檢范圍。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準格爾之窗”上另行通知。
2.根據《全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檢規定》,將吸毒檢測列入此次體檢項目,其他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進行。
3.考生不按時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根據崗位,并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九)考察
體檢工作結束后進入考察,考察內容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相關規定執行。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根據崗位,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據崗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間,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錄用資格,根據崗位,并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內,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中“凡新錄用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培訓期為三個月。”的規定,安排三個月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結束后組織考試,考試結果列入試用期考核內容,作為續聘依據。
3.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待遇保障
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六、其他事宜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錄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參加準旗其他考試。
(二)此次招聘的輔警限定在準旗公安局(包括準旗森林公安局)工作,不得轉移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工作;不準脫產考研,否則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個人進行考試培訓;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項目人員”是指:在準格爾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準旗戶籍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以及鄂爾多斯市2009年統一招募的鄉村兩級“儲備人才”計劃和準格爾旗委組織部牽頭統一招募的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干部”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準旗戶籍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準旗籍士兵。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六)本方案由準格爾旗公安局負責解釋。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477—4228810
資格復審期間咨詢電話:0477—422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