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6-13 13:15:13
2018年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務中心是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非公有制企業會員工商企業及求職人員提供人才服務,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務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二、考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1日;
(五)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已經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并且檔案關系在京的人員(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六)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等;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八)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受處分期間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 9:00—17:00
(二)報名郵箱
報名郵箱:gsrc107@126.com
請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報考職位+姓名”為郵件名,以郵件附件的形式發至報名郵箱。
報名人員發送報名文件后應及時與所報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成功接收。相關部門將根據報名表信息進行初審,初審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白橋大街22號一層107室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右上角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原件和復印件;
3.存檔機構開具的在京存檔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須有單位蓋章);
5.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其他成果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要求工作經驗的崗位,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則取消該職位。
單位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并在官方網站公布資格審核結果以及考試測評安排。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憑本人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公共基本能力測試,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
六、面試
(一)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職業背景、專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的情況,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要求
報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參加面試。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在市工商聯官方網站統一公布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根據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確定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進入組織考察程序。
考察組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新單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還要到上一工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將在市工商聯官方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備案和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入職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八、需說明事項
(一)考生應正確填寫個人信息,保證聯系方式暢通無誤,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協助聘用單位及時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三)考生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取消聘用。
(四)本單位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并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五)招聘工作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六)未獲初試、復試資格的,恕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67093005
監督電話:67125349
附件: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
2018年6月1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