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8-06-14 08:25:20
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018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簡介
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2017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成立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直屬事業單位。
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和跨地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工作;推動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會機構開放,為有關部門和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與服務標準規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歸集系統建設和應用服務;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承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和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近年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展迅速,成效顯著,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意義深遠。其中,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任務艱巨、意義重大。歡迎有志之士加入我們的團隊,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貢獻。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不超過45周歲;
4.具有北京市戶口;
5.政治素質良好,中共黨員優先;
6.具有機關行政單位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7.具有良好的綜合協調、組織管理和文字表達能力,熟練使用文字處理軟件;
8.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9人次,崗位如下:
序號 | 處室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其它報考條件 |
1 | 辦公室 | 財務管理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會計及相關專業 |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有會計或財務從業經驗,精通國家財稅金融政策和法規,熟練運用各種財務軟件及辦公軟件;具有3年以上事業單位預決算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
2 | 綜合規劃處 | 綜合管理崗 | 1 | 碩士及以上 | 經濟學及相關專業 | 具有信用相關政策、戰略和規劃研究經歷,擅長公文寫作;有信用領域或信息化相關科研課題研究并擔當牽頭人經歷者優先。 |
3 | 綜合規劃處 | 綜合規劃崗 | 1 | 碩士及以上 | 計算機、通信或信用相關專業 | 擅長公文寫作,有信用領域或信息化相關科研課題研究經歷者優先。 |
4 | 信息資源管理處 | 項目管理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具有信息化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及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
5 | 信息監測分析處 | 產品服務崗 | 1 | 碩士及以上 | 工商管理及相關專業 | 具有信用產品與服務推廣經驗者優先。 |
6 | 信息應用與服務處 | 信用管理崗 | 1 | 碩士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熟悉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建設、信息管理等相關工作,具有2年以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經驗者優先。 |
7 | 信息應用與服務處 | 信息服務崗 | 1 | 碩士及以上 | 工商管理及相關專業 | 語言文字能力強,擅長活動組織與策劃,宣傳推廣。 |
8 | 信息安全管理處 | 安全管理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熟悉信息安全運維及項目管理,具有3年以上相關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 |
9 | 信息公開處 | 網站管理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具有網站內容維護、信息采集、加工經驗,欄目策劃、組織實施工作經驗者優先。 |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填寫《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簡稱報名表,見附件),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wmw@cegn.gov.cn。郵件標題和報名表電子版統一命名為“應聘處室+崗位名稱+姓名+聯系電話”。應聘人員須按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6月下旬開始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資格初審。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崗位合格人數達不到3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以電話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參加筆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筆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行政綜合能力。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通過筆試合格線者,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1∶3確定面試人選;如合格人數不足3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其他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
(四)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以適當形式進行考察,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選。
(五)體檢
通過考察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選。
(六)公示擬聘人員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并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人事司)、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妙微
電子郵箱:wmw@cegn.gov.cn
附件: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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