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滁州市直三家醫院招聘169人公告
來源: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
2018-06-15 09:23:11
2018安徽滁州市直三家醫院招聘169人公告
為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市編辦、市人社局《關于規范市直公立醫院編制周轉池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滁編辦[2018]34號)等有關規定, 2018年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169名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立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組,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市第一人民醫院(含南京兒童醫院滁州分院)33名;市第二人民醫院36名;市中西醫結合醫院100名。詳情見《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范圍及條件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符合崗位[含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要求的學歷學位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9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0周歲以下”為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條件以此類推;
5、非全日制學歷的報考者,需取得相應專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初級);
6、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等信息于6月14日起在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http://wjw.chuzhou.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2日—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按所報考單位分別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南區、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事科。
咨詢電話:
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0550-3526009
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0550-3523328
滁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0550-3510810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資格證書。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8月底之前尚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碩士研究生崗位不受此限制)。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0日工作時間到相關報名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費每人45元/科,合計90元/人;面試費每人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報名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用人單位負責,由用人單位初審,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復審。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20日攜帶身份證和繳費單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8、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招聘單位負責解答。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對象
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的報考人員。
(2)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
《基礎知識》內容為解剖、生理、病理、藥理、診斷、免疫學、衛生法規等。《專業知識》分別為各報考專業相關知識。
考試時限每科為120分鐘,分值每科為100分。
(3)筆試工作組織
筆試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7月21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當日時間安排為:
上午:09:00—11:00 《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 《專業知識》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公布。
筆試合成成績為:《基礎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面試
(1)面試對象
招聘崗位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的報考人員。
(2)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醫學基礎知識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3)面試工作組織
面試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5)面試程序
詳見《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方案》。
(6)成績發布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專業知識》成績、學歷層次、是否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省三好學生或省雙優生、英語等級、計算機等級等方面的情況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復核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聘用、入編(周轉池編制)等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皖政辦〔2006〕13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 0550-3072682。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doc
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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