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麗水云和縣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8人公告
來源:云和縣人民政府
2018-06-15 10:34:46
云和縣2018年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根據《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20181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18年繼續開展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8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云和縣戶籍,立志為云和的醫療衛生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承辦院校
各專業承辦院校詳情見附件。
三、招生名額
2018年全縣定向培養各專業衛生人才共8名,其中本科層次各專業衛生人才共6名,專科層次專業衛生人才2名(詳情見附件)。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因2018年高考招生三個批次合并,故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專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本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計局,
4.縣衛計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考生自理。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3天。
5.公示無異議的,縣衛計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簽訂協議書的原則: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到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挑選順序由總分最高的先選,依次進行。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縣衛計局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縣衛計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到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大專層次2.6萬元/3年/人,在校期間發放40%,回云和定向就業取得執業資格后再發放60%,統一由縣衛計局直接發放到人。簽訂到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的定向培養生(護理專業除外)學習費用由用人單位補助1.0萬元。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分配到我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和各鄉鎮衛生院(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對臨床醫學、中醫學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本科培訓3年,專科培訓2年。培訓期滿后需服務期限為5年。工作2年內,必須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否則,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合同,不再續聘。在服務期限內享受單位同類人員薪酬待遇。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縣衛計局咨詢電話:5528168
縣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5122722
云和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云和縣教育局
云和縣財政(地稅)局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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