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書記員5人公告
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合同制書記員的公告
為打造一流隊伍,爭創一流業績,我院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系臨時聘用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5名合同制書記員。
二、用工性質
此次招聘的書記員屬于勞務派遣用工性質。
三、崗位職責
合同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訴訟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三)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四)案件相關電子信息的錄入;
(五)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六)其他相關事務性工作。
四、報名人員的基本資格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二)年齡20-35周歲(1998年6月1以前出生,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四)大專及以上文化。
(五)熟練使用計算機Word、Excel等辦公軟件,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35字以上。
(六)服從前鋒區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與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勞務派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2日(周末、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報名方式:請有意應聘者于報名期間到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地址:廣安市前鋒區弘前大道銘利達企業內-前鋒區人民法院316辦公室)報名或通過電子郵箱(1114186239@qq.com)發送報名所需材料。聯系人:陽莎莎,聯系電話:0826-2883901(辦公)。
3.報名需要的材料:報名者須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身份證、學歷證等及相關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如實填寫《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
4.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若未達到該比例,則相應調減招聘名額。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截止后,由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后,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對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分為測試和面試)
1.測試:測試分為軟件打字速度測試(10分鐘)和庭審記錄水平測試(20分鐘)。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測試。測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軟件打字速度測試50分,庭審記錄水平測試50分。
2.面試: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
測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的比例計算后,法律本科的加5分,其他專業本科的加2.5分;法律專業專科的加1分,其他專業專科的不加分。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四)體檢
根據考試(測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由本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體檢機構,按招聘人數等額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和機構另行通知。
(五)政審
經測試、面試、體檢合格的,應在體檢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前鋒區人民法院政治處(316辦公室)提交《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政審登記表》,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聘用
經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工資待遇:
聘用工作人員月工資約2500元(不含單位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含應由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具體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此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
附件下載: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