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公安廳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2人公告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
2018-06-15 10:45:19
青海省公安廳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青海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現將青海省公安廳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此次青海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2名(勤務輔警132名,文職輔警20名)。
(二)招聘程序。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三)招聘范圍。此次招聘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四)報考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畢業生;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應聘勤務輔警的,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應聘文職輔警的,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崗位需要的專業資質或者專業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7.報考年齡、學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學籍證明,并在政審前取得相應學歷)。
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8:00,報名審核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8:00,繳費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24:00,報名調劑時間為2018年6月23日9:00-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8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24:00。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時,要在網上簽訂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筆試結束后,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
三、筆試科目、權重、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科目和權重:筆試科目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分值各為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3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8年7月1日: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00—11:00
公安基礎知識 14:00—16:00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年齡要求。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16日—2000年6月16日期間出生)。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公安廳負責。
(三)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凡招聘職位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例為1:1的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即招聘職位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例大于1:1的所有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招聘職位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例為1:1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績。
其它職位需要遞補的人員,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遞補。
(四)藏語口語能力測試和體能測評。筆試結束后,在面試前,對報考青海省公安廳陽光警務平臺文職輔警(1)職位的考生進行藏語口語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考生進入體能測評。
所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五)開考比例。所有招聘職位開考比例為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招聘職位數,不再進行調劑補錄。進入面試人員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為1:3確定。經資格復審、藏語口語能力測試和體能測評后,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為1:1時,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試成績未達到當天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六)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依據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體檢、政審。體檢、政審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執行。體檢環節需要遞補的,按該職位的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可遞補一次。政審及以后的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八)專業和學歷。本《公告》中所稱招聘職位的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學位證書和所學的輔修專業不視為報考公務員職位要求的專業。招聘職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載明的專業為準。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九)聘用待遇。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按照《關于下達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及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執行。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本次考試,省公安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與輔警招聘相關的培訓班或編印考試復習教材資料,請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0971-8293046
監督電話:
青海省公安廳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971-8293192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8年6月1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