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宿遷市宿城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人簡章
宿城區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 7月2日至2000年7月6日期間出生)。報考專業認定,以《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為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宿城區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2960323);
(8)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工作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備案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區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在線等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參考目錄等)。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資 格 初 審 時 間: 2018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繳 費 時 間:2018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城在線(www.sqsc.gov.cn)。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區人社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凡弄虛作假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且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9:00—16:00。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網址:宿城在線(www.sqsc.gov.cn)。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7月18日—7月20日。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7月21日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宿城在線網(www.sqsc.gov.cn)公布,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區人社局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城在線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城在線網(www.sqsc.gov.cn)上公布。
面試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城在線網站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分值為100分。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考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等條件下在宿城區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優先聘用。體檢人選名單在宿城在線網站(www.sqsc.gov.cn)公布。
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8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www.sqsc.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人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城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2960398(宿城區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
0527—82960826(宿城區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0527—82960192(宿城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