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開封蘭考縣招聘和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190人公告
來源:蘭考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
2018-06-19 13:47:38
【公告】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和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統籌利用各類編制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勵引導人才向邊遠貧困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精神,盤活既存編制資源,激活人力資源,根據《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蘭改發〔2017〕11號)和《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深化生態公園管理服務體制改革的意見(試行)》(蘭改發〔2018〕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招聘和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充實到縣鄉基層一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選派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和選派190人。其中:招聘10人,為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園林綠化專業技術崗位;選派180人,為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150人、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20人、蘭考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駕駛員崗位10人。具體崗位見《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和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和選派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和選派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相應的招聘和選派:
1.納入蘭考縣政府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差供和在編自收自支工作人員(衛生系統的醫院和衛生學校除外);
2.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經退伍安置部門安置機關事業單位后應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非因本人原因從未入編的(入編后下崗分流、離職辭退等人員除外)。
(二)招聘和選派條件
1.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園林綠化專業技術崗位招聘條件:年齡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園林綠化、林木病蟲害防治等相關專業的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的選派條件:年齡不限,文化程度不限。
3.蘭考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駕駛員崗位選派條件:男性,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駕齡5年以上(2013年6月1日以前取得駕駛證)。
4.招聘和選派人員的年齡認定以檔案年齡為準。
5.蘭考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不得參與本次招聘和選派;已經被選派和招聘的,或被招聘和選派后自動放棄不足一年的,不得參與本次招聘和選派;衛生系統的醫院和衛生學校的自籌差供編制人員不得參與本次招聘和選派。
6.穩定脫貧奔小康駐村工作隊員,經縣委組織部核銷駐村資格后,方可參加招聘和選派。
(三)招聘和選派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其它要求;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基本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5.國家和我省、市、縣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和選派報名程序
(一)發布招聘和選派信息
招聘和選派信息通過蘭考就業網(www.lkjy.gov.cn)、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lankaojiuye)發布。
(二)報名
1.報名人員應于2018年6月19日至27日期間向本人編制所在單位申請報名,填寫《蘭考縣公開招聘和選派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單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主要負責人把關簽字,并對資格初審結果負責,單位同時將初審合格人員資料報送縣編辦進行編制審核。符合招聘和選派條件的退役士兵持安置手續到原安置單位進行申請報名,原安置單位應積極配合。
2.報名人員持報名資料,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現場報名地點: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一樓大廳。
根據報名崗位不同,現場報名需要提供以下資料: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單位及縣編辦審核的《蘭考縣公開招聘和選派人員報名表》1份,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駕駛證等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經過現場初審驗證后,不得更改其它崗位。
現場報名期間,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每天晚上20∶00前通過蘭考就業網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公布各個崗位報名統計結果,以此引導招聘和選派人員結合自身情況均衡報名。
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考務費。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和選派全過程,參加招聘和選派人員必須保證其材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招聘和選派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參加招聘和選派人員個人承擔。
五、招聘和選派考試程序
(一)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園林綠化專業技術崗位的考試程序
該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該崗位應聘人員須參加簡單的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黨建、廉政、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等。筆試為一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網、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上公布。根據筆試成績,按該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應聘者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蘭考就業網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
2.面試
面試形式為簡單面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面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面試結果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招聘對象,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應聘者不得遞補為面試對象。
面試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及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的考試程序
以上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根據以上各崗位選派計劃,報名人數未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根據以上各崗位選派計劃,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的,需要對該崗位報名人員進行簡單的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黨建、廉政、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等。筆試為一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網、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上公布。根據筆試成績,按以上各崗位選派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蘭考就業網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
2.面試
面試形式為簡單面試,主要測試選派人員工作態度、綜合能力以及身體條件能否適應所報崗位的工作。面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面試結果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選派對象,并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蘭考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駕駛員崗位的考試程序
該崗位考試分為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筆試、面試。
1.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
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由蘭考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實施。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果不合格的不得進入筆試和面試環節。
2.筆試
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合格人數,如果未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則該崗位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駕駛理論和技能測試合格人數,如果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則該崗位進行簡單筆試,筆試內容程序與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及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相同。根據筆試成績,按該崗位選派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內容、形式和程序與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及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相同。
六、招聘和選派人員錄用
面試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為招聘和選派人員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表現和道德品質,審查其有無違法犯罪及違紀違規行為,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和選派資格。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和選派人員,統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招聘和選派人員待遇
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園林綠化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被聘用一年考核合格后直接轉為全供事業編制,享受全供編制待遇。
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蘭考縣公園書屋服務崗位及蘭考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駕駛員崗位的人員,被選派后,選派期間享受檔案全額工資待遇,人事管理和轉編考核、評優退回等根據《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蘭改發〔2017〕11號)的有關規定,按照“縣城規劃區一線崗位”進行管理實施。
蘭考縣生態公園管理服務中心技術服務型崗位、公園書屋服務崗位的工作職責按照《中共蘭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深化生態公園管理服務體制改革的意見(試行)》(蘭改發〔2018〕4號)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實行一專多能。
八、紀律要求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筆試和考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和選派資格。
(二)本次招聘和選派,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選派的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其招聘和選派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招聘和選派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本次招聘和選派資格。
(四)在招聘和選派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和選派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和選派無關。
(二)公開招聘和選派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擬招聘和選派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就業網、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公布、公示,請報名者及時登陸查詢。
(三)本次公開招聘和選派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71-23301579 蘭考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371-26992781 蘭考縣監察委
(報名咨詢撥打報名咨詢電話,投訴舉報撥打監督舉報電話)
附件:
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2018年6月1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