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運城鹽湖區紀委監委選調事業單位人員20人公告
各鄉鎮(街道)、區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把好紀檢監察干部入口關,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區紀委監委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范圍及名額
此次公開選調工作,在全區公務員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和全額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垂直管理單位)科級以下(不包括科級)干部中進行。選調名額共計20名,全部為全額事業崗位。
二、條件與資格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熱愛紀檢監察工作,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認真細致、勤奮吃苦,遵守紀律、堅持原則;
4、文字功底扎實,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和綜合分析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16年6月25日前參加工作),且通過公開招考方式進入干部隊伍,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8、身體健康;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和刑事處罰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試用期的;
5、與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回避親屬關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的方法與步驟
此次選調共分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8個步驟。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持報名呈報材料(附后)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到區委組織部報名。介紹信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和同意報考的意見等內容。各鄉鎮(街道)、區直各有關單位在開具同意報考介紹信時,要對涉及到報名資格的信息進行初審,符合報考資格的方可開具同意報考介紹信。
2、資格審查
區公開選調領導組辦公室按照選調的條件和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報名人數與選調名額達不到3:1比例時,依次減少選調名額。
3、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基本理論知識、文字寫作能力和黨紀法規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根據筆試得分,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名額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確定面試人員前,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及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者相加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總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5、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
6、考察
區公開選調領導組辦公室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其政治素養和實際工作能力。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產生空缺的,不再遞補。
7、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經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區公開選調領導組同意后,對擬選調對象在其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問題并經調查核實屬實影響選調的,不予錄用。
8、錄用
公示期滿后,由區紀委監委會議討論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系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并報區公開選調領導組同意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做好報名工作
各鄉鎮(街道)和區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報名工作。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開選調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員,應當回避。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報名呈報材料
1、《鹽湖區公開選調區紀委監委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
2、本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3、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學位審核登記表復印件;
5、轉正定級表復印件;
6、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
7、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8、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登記表或崗位聘用花名表復印件;
9、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同版彩色照片4張。
提供的復印件均需加蓋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單位)公章。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
報名地址:區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區委大樓四樓416房間)。
聯系電話:0359-202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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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運城市鹽湖區委組織部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