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和《關于規范落實軍分區(警備區)、縣(市、區)人武部地方財政供養職工有關工作的通知》(后戰〔2015〕28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臨武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wx.gov.cn/lwmh/),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wx.gov.cn/lwmh/)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男性公民;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政治思想和現實表現好,自愿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熱心人武工作;
3.身體、心理健康,具備與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心理素質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退役軍人(即在1982年7月2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8 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臨武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院5樓(原縣勞動局)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帶好本人身份證在2018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院5樓大會議室(原縣勞動局5樓)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7月5日前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7月6日17:00前到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院5樓(原縣勞動局)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7月9日前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①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打印好《2018年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②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退伍軍人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張)原件及復印件。③非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④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并確定。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內容為《國防軍事理論》和《基層武裝知識》。筆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 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7月下旬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前對入圍人員的資格進行復核,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空缺時,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時間、地點。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另行公告。
3.面試形式。軍事教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占40%)和軍事技能展示(占60%),彈藥庫管理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成績。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其中,軍事教員崗位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40%+軍事技能展示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鑒于崗位的特殊性,另外增加心理測試要求合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政治條件達到特種政治條件標準。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8年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3.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其他機關單位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在3日內如實向本次招聘單位報告,并主動終止本次招聘的后續相關環節。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五)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政策、考務咨詢:
臨武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
臨武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35-6326506。
臨武縣人社局辦公室0735- 632289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臨武縣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臨武縣委組織部
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