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涪陵區互聯網信息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6-21 14:17:31
涪陵區互聯網信息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區互聯網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切實做好我區網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涪陵區互聯網信息中心等單位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員的批復》(渝人社〔2018〕178號),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崗位為網絡宣傳,崗位類別及等級為職員9級,招聘名額2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專業要求: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社會學類。
5. 屬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相應畢業證、學位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報名前取得。
6.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 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18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宣傳部512室(涪陵區太極大道71號區委辦公樓)報名。
聯系人:謝洪波
聯系電話:72813138, 13896706855。
3.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屬2018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學院蓋章的就業推薦表等能夠證明本人的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等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托他人報名的人員,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
(二)考核
1. 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 考核地點:另行通知。
3. 考核方式:采取業務能力操作和面試(專業知識測試、結構化面試)等方式。主要對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知識、綜合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分。考核總成績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考核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4. 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業務能力操作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類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
考核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在涪陵區人力社保局一號樓公示欄公布。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面試成績、業務能力操作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由涪陵區人力社保局、涪陵區委宣傳部共同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及以后環節出現的人員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四)政審考察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委宣傳部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由區委宣傳部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應屆畢業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年方能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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