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西南州紀委監委考調公告
根據州委、州政府《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行政編制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文件精神及年度空編補員計劃,結合我州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州擇優考調干部到州紀委監委機關及下設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干部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考調。
二、考調名額及職位
(一)計劃考調公務員8名;事業人員2名。
(二)考調職位:詳見附件一《2018年黔西南州紀委監委考調干部職位一覽表》,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2個及以上職位的,則取消該報考者的考調資格。
三、考調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
1.全州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報名均以個人自愿方式進行。依據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不參加本次考調。
(二)報考條件
1.中共黨員;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作風實,能吃苦,敢擔當;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公務員須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
6.自2015年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考調事業崗位的,須自愿放棄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的;
4.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5.錄用為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不滿3年的;
6.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7.不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9.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10.事業人員涉及改革規定不能報考的;
11.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參加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6月16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州紀委組織部(興義市遵義路24號),聯系電話:0859-3220358。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黨員證明、近三年考核情況,相關經歷證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紅底5張,報名信息表。
(四)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調動、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五)準考證發放
領取時間:2018年6月22日下午14︰30至18︰00
筆試、面試時間:2018年6月23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憑證到州紀委組織部領取。過期不領取的視為放棄考試,不得補領。
五、考試形式、內容和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考生既要參加筆試,也要參加面試,筆試面試結束后方計算總成績)的方式進行。經報名及初審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人數達到3︰1比例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比例過低的,將減少或取消相應考調職位。
(二)筆試面試
1.筆試面試由州紀委監委考調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面試總分100分。
2.筆試內容:十九大報告、十九屆中紀委二次全會精神,趙樂際同志近期講話主要精神,《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
考生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和面試。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十面試總成績×60%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察組按干部考察工作相關程序進行。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調職位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合格的人員,由州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為擬調動人員;若考察不合格,是否遞補其他考察對象,是否減少或取消該對應職位考調計劃,由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考察組要嚴格考察程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七、體檢
(一)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將進入下一環節;若體檢不合格,是否進行遞補,是否減少或取消該對應職位考調計劃,由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八、試用、公示和調動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調對象,進行3個月試用,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要求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紀律監督
本次考調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調動或取消調動、任職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考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次考調方案解釋權在州紀委監委。
十一、未盡事宜由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3220358(黔西南州紀委組織部)
監督電話:0859-3226985(黔西南州紀委干部監督室)
舉報電話:12388
中共黔西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