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宿豫區招聘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工作人員4人簡章
宿豫區公開招聘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勞務派遣)。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區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工作人員(勞務派遣)4名。
二、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生不得報考。
6、考生與報考單位的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崗位;
7、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其他條件及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紀委和宿豫區人社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宿豫區紀委網(http://jiwei.suyu.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7月2日至7月 6日。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2寸近期證件照兩張,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取得的相關專業資格和專業協會會員證原件,在市級及以上主流媒體發表作品原件,到宿豫區紀委(區政府大樓一樓132室)現場填寫報名表(附件2)。
(2)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宿豫區紀委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4)考生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5)通過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宿豫區紀委(區政府大樓一樓132室)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考試內容: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等。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和考試范圍。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考生筆試成績在宿豫區紀委網(http://jiwei.suyu.gov.cn/)進行公布。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和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豫區紀委網(http://jiwei.suyu.gov.cn/)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結果保留2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豫區紀委網站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宿豫區紀委、宿豫區人社局負責,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豫區紀委和宿豫區人社局共同負責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8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紀委網(http://jiwei.suyu.gov.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且能勝任工作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四、薪資福利待遇
被聘人員薪酬由基本工作和考核獎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每月2560元,績效考核獎基數每月1000元,績效工資按照年度考核等級一次性發放,年度考核“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分別發放績效工資的100%、80%、50%。試用期3個月,只發放基本工資。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本招考簡章最終解釋權為宿豫區紀委。
中共宿豫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