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淳安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28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衛計委、發改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浙衛辦〔2018〕18號)文件精神,我縣在2018年全省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中,定向招收醫學專業學生28名,其中本科生13名(臨床醫學專業7名、預防醫學專業2名、中醫學專業2名、兒科學專業2名),專科生15名(臨床醫學專業)。本次招生不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面向淳安戶籍的考生定向招生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目標
為基層醫療單位培養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良好,能勝任基層醫務人員崗位,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實用性醫學專業人才。
二、委托培養學校
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本科),杭州醫學院(臨床醫學本科、預防醫學本科、兒科學本科、臨床醫學專科)。
三、專業與學制
本科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兒科學四個專業,專科為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全日制四年或五年,專科全日制三年。
四、考生類別
招生對象為淳安戶籍,且參加2018年全省統一高考的學生。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
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專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五、招生與招聘程序
1.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
3.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本校錄取規則擬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將相應名單發至淳安縣衛計局。
4.淳安縣衛計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5.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投檔工作開始前,將本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培養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專科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和住宿費由政府承擔,并每月給予300元補助(每年按8個月計算)。本科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由政府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的標準給予補助。
七、就業和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淳安縣衛計局統一調配到相應工作崗位。其中8名本科生(臨床醫學專業5名、中醫學專業1名、兒科學專業2名)分配至淳安縣第二人民醫院;5名本科生(臨床醫學專業2名、預防醫學專業2名、中醫學專業1名)分配至中心衛生院;專科生(臨床醫學專業15名)分配至村衛生室或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
定向培養生工作期間的待遇按我縣相關文件執行。畢業后滿2年并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參加我縣衛計系統下屬事業單位相對應工作崗位的公開招聘入編考試。
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服務期5年內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者,將不再續聘。定向培養生從事本縣基層崗位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否則視為違約,并需要作出相應的賠償。
八、簽訂就業協議
1.時間:2018年6月底至7月初。
2.地點:淳安縣衛計局組織人事科(千島湖鎮新塘路92號縣府綜合樓317室)。
3.簽協議時需直系親屬和考生一并到場,同時提供考生和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九、招生流程
1.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填報志愿
2.6月28日晚:按1:1.2比例提供考生名單
3.6月29日-7月6日:簽訂協議
4.7月7日12:00前:高校按1:1比例將簽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5.7月9日起:投檔錄取
十、其他事項
具體可咨詢本縣衛計局、普通高中、招生辦,各招考高校。
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處——0571-86613520
杭州醫學院招生處——0571-87692654
淳安縣衛計局——0571-64823642
淳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淳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淳安縣教育局 淳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淳安縣財政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