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太原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太原學院
2018-06-26 13:53:07
太原學院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太原學院前身為1984年創建的太原大學,2013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全日制綜合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9月太原大學外語師范學院、太原大學教育學院撤銷原建制并入。學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領導、太原市人民政府管理、教學工作接受山西省教育廳指導。現有20個系,2個教學部,2個教學中心,其中17個系承擔本科教學工作。學院現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面向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在校生人數近一萬五千余名。
為進一步加大我院人才引進力度,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為學院學科建設、專業發展提供有力的師資保障,根據《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并人社發〔2017〕77號)文件精神,以及《太原學院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方案(試行)》的要求,經研究決定,我院現面向國家級重點院校及海外優秀院校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的相關規定要求,招聘符合我院發展要求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學院重點建設學科的學科帶頭人
應具備深厚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工作經驗。承擔國家重點學科,有突出的研究、開發能力,并且在各自學科或者專業領域有重大突出貢獻,可以起到帶頭作用的專家學者,能指導本專業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優秀人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且為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2.博士研究生
根據學院學科專業建設、科研及教學需要招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學士、碩士、博士所學專業需在相同或相近一二級學科。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碩士研究生
根據學院專業發展規劃,對已申報和擬申報的新專業需招聘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要求為國家重點高校(“雙一流”大學或學科、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畢業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學全日制碩士畢業生(以當年最新的英國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為準)。
本科、碩士所學專業需在同一二級學科,具有派遣資格。
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本科須為國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統招二本B類及以上院校(不能為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網絡學院及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的畢業生),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緊缺專業的實驗員
根據學院專業發展規劃,對緊缺專業需招聘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實驗人員。要求為國家重點高校(“雙一流”大學或學科、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畢業生。
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派遣資格。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2018年全日制碩士應屆畢業生(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在2018年7月15日前獲得碩士學位)或有派遣資格的往屆生。
特殊崗位學術型、專業型碩士均可報名,詳見附件。
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應聘者可全年與學院人事處聯系。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4、年齡要求為碩士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三、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四、招聘時間
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30日。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2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地點:太原學院辦公樓三樓會議室(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昌南路18號,郵編:030032)
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五、招聘程序
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進行,由學院負責具體人才引進工作,學院紀委全程監督。人才引進工作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學院校園網(www.tyu.edu.cn)及相關網站發布公告信息。
(二)報名與審查
1.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位應聘者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2.應聘者填寫《太原學院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同時將身份證、學生證、個人簡歷、學校推薦證明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科、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電子版一同發送到各用人部門(招聘系部)郵箱。
海外碩士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由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學科專業、科研水平和職位匹配度等資格先進行初步審核工作。
4.用人部門將初審合格者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學院人事處。
5.對于學院需求的重點建設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我院全年招聘。一事一議、一人一策。
(三)現場確認
經用人部門初步審核符合學院崗位要求的應聘者,學院統一組織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個人簡歷、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證(本、碩)、學位證(本、碩)、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學校推薦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和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1張。
海外碩士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本人現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經現場確認后確定為參加測試人員。
(四)招聘測試
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學院紀檢委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我院組織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招聘測試環節。招聘測試分初試與復試。
1.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5∶1及以上的,參加初試,初試為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由學院組織以閉卷考試的方法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具體日期及地點見校園網公告。
2.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5∶1的,直接進行復試。復試為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包括試講及答辯兩個環節,面試分為100分。試講時間15分鐘,分值80分;答辯時間5分鐘,分值20分。面試合格最低分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面試安排見校園網公告。
3.同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3∶1的,報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
4.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科研分值。直接面試的,總成績=面試成績+科研分值。最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照相應崗位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
綜合成績排名在校園網站公示。
(五)考察、體檢
學院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學習成績、遵守法律法規、與崗位的匹配度及報考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凡發現考生報名信息及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真實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不符的,即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用資格。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經學院審定后,按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上報人社局。
在考察、體檢階段,若由于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主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對擬聘用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學院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應屆畢業生未按規定時限取得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提供不實信息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工作紀律
(一)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統一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聘各環節的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申訴電話:0351-8378091。
(二)學院嚴格執行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應聘人員以非法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個人信息材料等,或在招聘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八、聯系方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昌南路18號。太原學院人事處219室
聯系人:劉老師、閆老師
聯系電話:0351-83780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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