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杭州灣新區選調事業編制教師12人公告
為加強和充實新區學校教師隊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經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教育文體局研究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學科教師。為公正、公平地組織做好此項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結合新區實際,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確保選調教師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在江、浙、滬區域內工作的全民事業編制教師。配偶現在新區內企業工作且屬于重點高層次人才(由新區人社局根據甬新辦發【2017】101號文件認定)的,選調區域范圍可適當放寬。
三、選調數量及學科
本次選調教師共12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2名,小學數學教師5名,小學英語教師2名,小學科學教師1名、小學音樂教師2名(其中舞蹈教師1名)。
四、選調條件
1、能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熱愛本職工作,團結同志,關心愛護學生,師德高尚。
3、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理論知識,熟悉教育教學業務。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不符合選調要求的。
五、選調資格
1、教師資格:選調教師須取得與從事工作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工作年限:2015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
3、年齡: 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28日后出生),中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0周歲。
4、現任教學科與選調學科一致。
5、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到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程序及方法
1、報名:
凡符合選調資格和條件的在編教師均可報名,每位教師根據選調學科(任教學科和選調學科必須相一致)只能報一個崗位。(報名表見附件)
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28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報名地點: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寧波杭州灣新區興慈一路1號南樓123室),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與選調崗位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指標。
3、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選調崗位指標,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辦法總體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5、考察、審查:
考察、審查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主要考察相關人員的思想品德、業務能力、任教學科、任教年限、有無違紀違法現象等,并需審查人事檔案。如考察、審查不合格,取消入選資格,空缺名額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程序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選全過程,凡有提供報考材料不真實、虛假信息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6、公示及確定:
入選人員名單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上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擬選調人員。
對確定的擬選調人員,根據事業人員公開選調的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七、本公告由教育文體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