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惠州惠東縣招聘中小學教師23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教育穩定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我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83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3日出生),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四、招聘崗位、人數
惠東縣2018年公開招聘23名教師,其中:初中教師9名、小學教師14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2018年惠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11日 — 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 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惠東縣平山第一小學(惠東縣平山街道新埔街26號)。
聯系電話:0752-8833275、8812198。
(三)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雙面打印)。考生所填寫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履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報考者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連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報考者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同時必須填寫清楚本職位未能被錄取時,是否愿意調劑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學科職位(報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職位進行調劑,報考小學的只能在小學職位進行調劑)。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5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0日(三年內)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筆試成績加10分。考生報名時應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報考,并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報名時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6、2018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7、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設置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8、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或參加廣東省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及我縣在編在職(崗)教師。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七、考試
依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規定,考試采取筆試和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筆試成績×60%+試講(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如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試講(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和試講(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筆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試講(面試),試講(面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體檢,不予聘用。
(一)筆試。
1、筆試采取以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通用知識,實行中小學崗位統一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進行筆試,未按時報到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3、筆試成績按各職位報考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試講(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試講(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試講(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試講(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進行試講(面試)。進入試講(面試)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試講(面試)資格的,須于試講(面試)名單公布前主動提出,可從該職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講(面試)人選。
4、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5、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收到查分申請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查分考生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二)試講。
報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以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主要考查考生教學能力,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講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數。
(三)面試。
報考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數。
(四)其他事項。
參加試講(面試)人員名單、試講(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另行公布。試講(面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試講(面試)。未按時參加試講(面試)的視為放棄。
筆試成績、試講(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提醒考生不要輕信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八、體檢
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招考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醫療機構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從本崗位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或放棄聘用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如該崗位無遞補人選時,可在同一招聘層次同類學科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遞補。
十、公示
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經惠東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有關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十一、聘用方式和相關要求
(一)聘用人員自通知之日起7天內必須到惠東縣教育局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二)應聘者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三)如果遞補完畢之后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從調劑的相同學科崗位中按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進行調劑補錄。
(四)惠東縣中小學校核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五)小學崗位,由各中心小學(學校)根據本轄區小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統一調配。對不服從統一調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聘用,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對不服從統一調配聘用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六)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期限為3年,期滿后的續聘、解聘按聘用合同辦理。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七)被聘用的教師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協議書,并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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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