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三亞市紀委市監委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市紀委市監委計劃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予以公告。
一、招聘崗位、范圍及薪酬待遇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職位和資格見《三亞市紀委市監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0日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符合《三亞市紀委市監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詳見附件1)中要求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立案調查的;
3.行政事業編制人員未取得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
4.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發布
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涯清風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三亞市紀委市監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系統的使用,詳見附件2、附件3),報名網址如下:
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7a5eb5b4b7034c6780707d9a9a568136
3.報名提交電子材料:
①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備驗);
②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③在編在崗人員、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原單位、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備驗);
④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打印學歷證明;
⑤留學回國人員報名,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原件備驗);
⑥其它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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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涯清風網站公布。
崗位擬聘人數與參加考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減少招聘人數。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1:3依次確定。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滿分100分)。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文化基礎、判斷推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方面的知識。筆試結束后,依考生筆試成績實際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將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涯清風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滿分100分)。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考生語言表達、邏輯判斷、組織協調等方面的能力,面試合格線為60(含)分。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并依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及體檢人選。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參加考察及體檢人員名單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涯清風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3.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應加試。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在校表現及學習態度或業務能力及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方面的情況,并進行資格復查。
2.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方法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3.應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涯清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用人單位將招聘情況報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報市政府批復同意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該招聘公告公布時間為2018年6月26日至7月9日(共10個工作日),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98-88254582,聯系人:黃林君,監督或投訴電話:0898-88272624;
(二)被聘用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三亞市紀委市監委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