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洛陽偃師市招聘教師40人公告
2018年偃師市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經偃師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請洛陽市編辦、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名,其中高中教師30名、幼兒園教師10名,均為事業全供。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現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偃師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偃師市監察委的監督下,由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編辦組織實施。成立偃師市招聘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宏偉任組長,副市長趙麗任副組長,成員由人社、監察、編辦及用人單位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社局局長鄭現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招聘計劃范圍內,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等程序,擇優聘用。
三、招聘計劃
高中教師30名,用人單位為:偃師高中15人,偃師一高7人,偃師五高5人,偃師實驗高中3人。學科需求如下: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化學 | 生物 | 地理 | 歷史 | 英語 |
30 | 5 | 4 | 4 | 2 | 4 | 3 | 5 | 3 |
幼兒園教師10名,用人單位為偃師市伊洛幼兒園、偃師市首陽幼兒園。
錄用分配辦法:將擬錄用考生總成績按學科由高到低排序,結合用人單位學科需求計劃數,由考生本人自主選擇用人單位,總成績高者,優先選擇;總成績低者,在剩余職位中選擇。
四、報考條件
(一)年齡要求
高中教師:截止2018年6月30日, 30周歲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含)以后),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出生年月:1983年7月1日(含)以后)。
幼兒教師: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出生年月:1993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28周歲(出生年月:1990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
(二)學歷要求
高中教師職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與報考職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幼兒園教師職位: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三)其它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進步,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和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采取考生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網址: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
2.網上提交信息、上傳照片時間:2018年7月6日9:00至2018年7月9日17:30 。網上繳費時間(或提交免考務費材料):2018年7月6日9:00至2018年7月10日17:30。
3.報名申請的24小時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7月9日17:30)之前,未進行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7月9日17:30)之后,所有報考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在提交信息截止時間前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4. 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兩科共計60元。網上繳費可使用銀聯在線支付系統支持的銀行卡或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9:00至2018年7月22日14:3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6.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7.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考務費。擬免繳考務費的報考者應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偃師市人社局事業科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及戶口本。
8.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職位,核減相應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退還報考該職位人員已交考務費。
9.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分的政策:
(1)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偃師市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大學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加10分;
(3)參加我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加10分;
(4)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載并填寫打印《偃師市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1);
(2)“大學生村干部”(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提交偃師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偃師市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證明(附件2);“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愿者提交共青團河南省轄市委、縣(市、區)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3)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附件4)。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提交時間: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4日(筆試后兩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提交地點:偃師市人社局事業科(聯系電話0379-67728433)。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將在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加分待遇。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8年7月2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內容為準。
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次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
3.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專業知識指專業基礎文化知識,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類。報考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的考生,專業知識考文科綜合;報考數學、化學、生物的考生,專業知識考理科綜合;報考幼兒園職位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自選一類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報考職位排隊,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不論選擇考文科綜合或是理科綜合,統一進行排隊)。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輔導班。
4.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卷面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卷面成績×40%+專業知識卷面成績×60%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成績將在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予以公布,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四)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或試講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由偃師市人社局牽頭,會同編辦、監察委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1.面試人員資格確認辦法
確認辦法: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確定為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
筆試缺考、作弊和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環節。經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確認或未通過資格確認形成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資格確認提交材料:
面試資格確認采取考生本人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考生填寫《偃師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確認表》一式2份(見附件5),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
(1)有效身份證;
(2)筆試準考證;
(3) 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且出具時間在一周之內);
(6)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7)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見附件6)。
3.面試資格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錄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并查看。
4.面試辦法:
資格確認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工作在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偃師市教育體育局具體實施。
(1)高中教師職位面試辦法: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即在現行高中教材中(試講用教材見附件7)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報考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面試現場成績滿分100分。
(2)幼兒教師職位試講辦法:面試由試講和技能測試組成。
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試講用教材見附件7)隨機抽課的方式,準備12分鐘后,講一節學前教育微型課(12分鐘以內),試講現場成績滿分為100分。
技能測試主要評價應聘者做為幼兒教師的基本技能,由琴法(鋼琴)和個人展示組成。琴法采取在專家題庫中隨機抽取的方式,準備5分鐘后,彈琴表演。彈琴后應聘者在講故事、唱歌、舞蹈和簡筆畫四項中任選一項進行個人展示,時間不超過5分鐘。技能現場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現場成績=試講現場成績×70%+技能現場成績×30%
對于實際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的招聘職位,其考生面試(試講)現場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招聘職位,考生面試(試講)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予以公示。
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5.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生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
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錄查看。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高低、學歷層次高低確定進入下一階段。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和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7]4號)等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環節。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對進入考察人員進行考察與資格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新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資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所有聘用人員必須在被聘單位工作滿五年后方可流動。
六、其它
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等均在偃師人才網(http://www.ysrc.net/)上進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錄查看。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核、資格復審、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若有違紀違規等現象將嚴肅查處,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偃師市監察委全程監督。
七、本方案由偃師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偃師市人社局事業科地址:偃師市區商都路67號東辦公樓二樓(偃師賓館西隔壁)。
政策咨詢電話:0379-67728433
監督電話:0379-67707610
附件1. 偃師市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
附件2. 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明
附件3.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附件4. 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
附件5. 偃師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確認表
附件6.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7. 偃師市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試講目錄
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偃 師 市 教 育 體 育 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