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準,第二巡回法庭擬招錄4名聘用制人員,從事書記員和訴訟服務工作。
一、招聘原則
1.德才兼備原則;
2.民主公開原則;
3.公平競爭原則;
4.擇優錄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法律專業者優先,有工作經歷者優先;
3.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100字以上;
4.認真細致,踏實肯干,具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之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分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它不宜從事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和訴服服務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
報名人選填寫《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連同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明打印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文件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zgfy_ex@163.com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7月8日。
四、資格審查和考試
1.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測試人選;
2.組織通過審查人選進行筆試(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和速錄技能測試,考試地點在遼寧沈陽;
3.根據測試成績,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需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原件。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筆試25%,技能測試25%,面試50%),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簽訂聘用合同和工作地點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接收人選,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遼寧沈陽的第二巡回法庭工作。
七、工資待遇
第一年月均收入約45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第二年開始依有關政策調整。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綜合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67551221
010-67554242
電子郵箱:zgfy_ex@163.com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聘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