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宣城涇縣教體系統招聘教師35人公告(第二批)
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擬面向社會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35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面向社會第二批公開招聘35名教師(具體見附件《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初中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涇縣人民政府網(www.ahjx.gov.cn)等網站和媒體發布。其他與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涇縣政府網的信息公開欄目上發布。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大廳。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張,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外,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已通過筆試、面試的證明材料,本人出具可在2018年7月底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書面承諾材料;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7月底前能夠發放畢業證書”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核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的,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須經招聘單位申請,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放寬至2∶1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將電話通知報考人員于7月14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考生逾期未改報視為自動放棄,放棄改報或不能改報的將于7月17日前退還所繳考試費用。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教育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內容:①《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
②《公共基礎知識》:a.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c.作文,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
上午08:00—09:30《教育基礎知識》
09:30—11:30《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考場設在涇縣城區,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教育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3、筆試成績:上述2個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教育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成績6∶4的比例合成。折算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
筆試成績于2018年7月底在涇縣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合成成績未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加分:考生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報名時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涇縣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上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成績(含加分)×6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含加分)×40%。
(四)專業測試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
1、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2、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
3、專業測試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需交納專業測試費80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4、考官組成: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專業測試成績。
5、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即:總成績=筆試成績×0.6+專業測試成績×0.4。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6、當某崗位專業測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方法:
體檢與考察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依照《教育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教育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依照專業測試的教案得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2.體檢標準和程序:
參照修訂后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省教育廳(皖教師〔2011〕1號)文件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放棄;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考察(含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含資格復審)由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涇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因體檢與考核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涇縣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八)報批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體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到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用人員名單、《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叁份)、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招聘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回避。
(二)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由縣人社局紀檢組和縣教體局紀工委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所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誠實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處理或取消資格。
六、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涇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2、崗位專業條件依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專業學位碩士目錄(網址:http://yz.chsi.com.cn/zyk/)進行設置。
3、政策、考務咨詢電話:
0563-5102637(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563-5023490(縣教體局人事股)
監督舉報電話:
0563-5102535(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附件3:2018年涇縣教體系統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設置參考的專業目錄.zip
涇縣人社局、教體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