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綿陽三臺縣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9人公告
三臺縣司法局 三臺縣公安局關于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建立完善人民調解與治安調解銜接聯動機制的意見》(川司法發〔2016〕65號),中共綿陽市委辦公室、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綿委辦〔2017〕83號),經三臺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9名,其中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名,縣公安局潼川、北壩、琴泉、西平、蘆溪、新生、塔山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各1名。
二、選聘性質
本次選聘人員全部為臨聘工作人員,由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向擬聘用人員發放聘書。
三、選聘條件及資格
(一)政治素質高,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二)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紀律性強,公道正派,遵守法紀;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法律及相關專業優先),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知識,掌握相關行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上,男性不超過55周歲、女性不超過45周歲,退休干部年齡在65周歲以下;
(五)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退休干部可放寬計算機使用要求);
(六)具有三年以上政法機關工作經歷或具有五年以上調解工作經歷或多年鎮鄉機關工作經歷的人員可優先聘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重大政治問題或參與過邪教活動;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5.執業的法律服務人員;
6.其它原因不適合從事所報考工作崗位的。
四、選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類別:一是公開報名:根據選聘公告,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三臺縣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二是推薦報名:所涉及的7鎮黨委政府及交調委推薦人員,填寫《三臺縣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參與報名,并由所在地黨委政府或公安派出所書面推薦。
3.報名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
3.報名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三臺縣司法局政治處現場報名,地址:三臺縣北壩鎮梓州干道政務中心背后。聯系人:楊惠、李治西,聯系電話:0816-5228591。
4.報名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能證明工作業績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寸照1張。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資格。審核結束后,將電話通知通過審核的人員,未通過資格審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 )面試
收到面試通知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具體事項將在三臺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三)體檢
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三臺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組織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查實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由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向擬聘用人員發放聘書;由縣司法局和縣公安局明確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及規章管理制度;由縣司法局向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人員與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均無勞動關系。
(二)首次聘任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任期限內,根據聘任人員的工作情況由縣司法局和縣公安局決定是否續聘。
(三)受聘人員由三臺縣司法局統一管理,每人每年經濟待遇定額包干。
本公告由三臺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三臺縣司法局
三臺縣公安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