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招聘若干人公告
為滿足法治政府建設的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助理若干名。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按職位進行招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本次招聘的政府法律助理為專職工作崗位,主要職責是處理政府相關法律事務,稅前年薪平均約15萬元。受聘人員在正式上崗前應終止此前的工作(業務)關系,并且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本職工作崗位以外的工作。具體權利義務以實際簽訂的聘用合同為準。合同期為3年,期滿后視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二、報名條件
1.具有全日制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有2年以上法律職業從業經驗;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或律師資格;
3.40周歲以下,戶籍不限;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5.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報名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將報名材料以快遞或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椒江區法制辦。地址: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青年路404號法制辦二樓綜合科,郵編:318000,電子郵箱:tzjjfzb@126.com,電話:0576-88830125。
(二)報名資料:
1.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律助理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
3.個人公開發表的法學專業文章及其他學術成果;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三)資格審查: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報名條件的,電話通知報名人員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占最后總成績的權重分別是50%和50%,考試側重于考察報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綜合素質等。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招聘單位視情況對擬招聘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工作表現等進行考察,確定擬聘用人選。
(二)體檢: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三)聘用:對愿意簽訂聘用合同的擬聘人員,招聘單位與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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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