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藍山縣事業單位招聘1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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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山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藍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1名。為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永人社發〔2014〕1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1名。招聘單位及職位要求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藍山政府網(http://www.lanshan.gov.cn/)“藍山縣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服務專題”查閱相關信息。
二、招聘待遇
經考試、考核合格并經正式聘用人員列我縣事業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6、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審查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認定。(詳細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7、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藍山縣內具有正式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在職工作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6、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國家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考試聘用程序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2、報名地點: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職位,若由他人代報,則由代報人簽訂《誠信承諾書》。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的證明需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⑤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畢業院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證必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⑥職位條件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
4、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照數碼相片。
專業要求審核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統籌安排。
5、招考職位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各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永州(含在外服務的永州籍人員)服務期滿的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每個職位聘用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整聘用計劃。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3天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專業或特殊崗位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筆試成績須達到同場次同試卷考生成績的平均分數線,沒有可比成績的須不得低于60分。
8、準考證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發,考生于筆試前三日憑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領取。
9、報考人員提供的《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考生應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暢通,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各職位筆試內容詳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聘用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并列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單公布前可按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面試內容: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形式詳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面試的時間、面試地點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詳見藍山政府網“藍山縣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服務專題”中面試公告)。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組面試考官、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當場面試沒有可比成績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成績合成:縣衛計委所屬鄉鎮衛生院中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其他職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各科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體檢結果公布后規定時間內向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體檢工作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的標準和方法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和此次招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點是查閱考生的檔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等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象等。其中縣國家保密局所屬電子政務內網信息技術中心的職位還需按國家保密相關規定政審考察。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將按政策規定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并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到編制、人社等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其它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都將在藍山政府網的“藍山縣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服務專題”上公布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隨時關注,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珍惜考試資源,未經批準缺席面試或放棄錄聘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人社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對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聘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中相關規定處理。
5、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殘疾人。
6、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必須按職位表中最低服務年限為藍山服務,否則不予調動和調檔(如與國家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746-2225892 2213462
藍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