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永新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7人公告
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永新縣人民檢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采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聘用制書記員7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縣戶籍(或配偶屬永新縣戶籍),男女不限。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在檢察機關從事書記員工作經歷5年及以上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office/WPS辦公軟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及現役軍人。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5. 有其他不適宜擔任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永新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永新縣人民檢察院二樓綜合部。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4.報名材料:①身份證(非永新戶籍的需提供結婚證)、畢業件原件及復印件;②近期同底免冠兩寸照片兩張;③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技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④如實填寫《永新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一式一份)。
5.開考比例: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需達到1:2的比例;如未達到,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考試
1. 筆試
(1)筆試內容及分值:總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含相關法律法規)60分,寫作40分。不指定范圍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2. 面試
(1)面試內容及分值:總分100分,其中文字速記50分,計算機應用操作50分。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由筆試分+面試分合成為總分,如排名末位總分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入闈體檢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1. 面試后,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考察人員。
2.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由受檢人員交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產生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4.考察工作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5.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永新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公示時間為七天。
(六)聘用人員性質及待遇等
1.所聘人員性質。聘用后為聘用制性質(屬編制外用工),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資2200元(其中基本工資2000元、崗位津貼200元),并按國家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3. 所聘用人員實行績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工作成績優良的給予獎勵,并實行年度增資機制,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年度考核合格的續聘,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4. 聘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5. 聘用人員如需辭職,應書面申請,如有重要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不得自行離職。
點擊下載>>>
永新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