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知識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醫療隊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隊伍學緣結構,不斷提高醫療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18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的通知〉并下達2018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廳直屬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8〕17號)精神及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突出重點、突出高端、優中選優的原則。
二、招聘時間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碩士研究生:2018年7月3 日---2018年 8月10 日。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7、2018年畢業于國內重點院校的碩士研究生(國內重點院校為2017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學科)。
2、2017、2018年畢業于國外重點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和學位認證書的碩士研究生(國外重點院校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學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學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 7 月 3 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2年 7 月 3日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安排
招聘崗位為專技崗位,招聘計劃15人,其中碩士及以上學歷計劃15人。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崗位條件見《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2018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方式
在高層次人才集聚地區或單位組織現場報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時所需證件:《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2018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自薦材料,主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資格審查
現場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等信息。留學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不一致時,由醫院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3、招聘方式
醫院組成5人及以上專家組在高層次人才集聚地區或高校現場組織實施招聘。碩士研究生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達5人,直接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為主。碩士研究生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5人及以上,可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筆試成績×60%+考核成績×40%。
醫院根據招聘考核結果或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4、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由醫院組織,統一到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須經醫院同意,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醫院成立考察小組,實地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5、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醫院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以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審核。
6、辦理聘用手續
省教育廳將專項招聘工作主要環節有關情況和審核后的擬聘人員名單,報省人社廳批復,省編辦備案,醫院人事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材料、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醫院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均不再遞補。
六、工作紀律
1、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2、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3、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4、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七、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指導、監督下進行,成立由醫院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招聘工作領導組及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人事科,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聯 系 人:劉老師 李老師
聯系電話:0355-3128031 312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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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2018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