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內江隆昌市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音體美教師15人公告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音體美教師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精神,根據工作需要,隆昌市2018年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音體美教師15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1.考核招聘崗位:農村初中義務教育學校音樂、體育、美術教師。
2.考核招聘名額:15名,其中,音樂4名、體育7名、美術4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考聘符合崗位要求的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并按規定提供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考聘單位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及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第二十九條回避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凡招聘條件中對年齡(對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30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31歲的人員)、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和申請加分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時間。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內容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文件規定);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和隆昌教育網發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隆昌市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隆昌市康復中路488號)
報考者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考核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張;
4.2018年畢業的考生,須出具所在學院開出的能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
5.在職人員須出具原所在單位、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7.報名時須繳納考試費(即面試費)80元。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辦法按照面試形式進行。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市人社局、市紀委監委、市保密局指導監督。
1.面試形式為專業能力測試。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具有聘用資格。
4.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四)體檢
面試后依據最終考聘名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面試成績相同,按學歷層次高低排序,如按學歷層次高低排序仍有并列情況,加試專業科目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項目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遞補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核環節的,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環節。
懷孕的考生,按照國公考錄函〔2009〕7號復函執行。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組織實施。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報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考核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聘主管機關確定擬補充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補充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考聘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由考試招聘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七)崗位選擇及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總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選崗。(如面試成績相同時,按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以抽簽確定選崗先后順序),由隆昌市教育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考聘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8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要求有學位的,應同時獲得學位證書)和考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一律不得調動。
四、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聘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隆昌市教育局紀委: 0832-3900519
隆昌市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832-3900635
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 0832-3992583
五、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隆昌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各考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資格要求有關事項請咨詢隆昌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832-3900635。
特別提示:
報考者在參考期間,請留意隆昌市教育局網站。面試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面試成績、體檢、擬聘人員公示、選擇崗位等一切事宜都在隆昌市教育局網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個人未及時登錄網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件1.隆昌市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音體美教師崗位一覽表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