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臨沂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招聘教師29人簡章
2018年臨沂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研究確定,2018年臨沂第三十五中學、臨沂樸園小學、臨沂育成小學等三所學校公開招聘教師2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不限年齡;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須在2018年7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在期滿取得合格證1年內的,應聘時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名;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應聘的,按非應屆畢業生報名。
7、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8、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9、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5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預報名時間: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未參加網上預報名的人員不得參加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在規定時間登陸臨沂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lyjy.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須在網上預報名時上傳照片(與現場報名提交的《報名登記表》上張貼照片同底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一經截止,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7月16日—7月 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應聘人員7月27日-28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3、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網上預報名的各招聘學校(地址詳見附件1)。
4、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8年臨沂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②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尚未完成教師資格認證的,現場資格審查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含筆試和面試)及教師資格認證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應屆畢業生可直接認定(免予教師資格考試)教師資格證但尚未取得的,可以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及畢業后可取得何種種類及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明。應屆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8年應屆畢業的學生;③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④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需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在職人員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蓋章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附件4);⑤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逾期不繳納考務費的,視為放棄。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再繳納筆試考務費。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各招聘學校負責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并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咨詢電話見附件1。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普通教師類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教育基礎知識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部分按專業類別分類命題(詳見附件筆試科目)。筆試只考一科。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18年7月29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臨沂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lyjy.gov.cn)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臨沂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lyjy.gov.cn)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1、考察
招聘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經市教育局和同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臨沂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8317004
附件2、2018年臨沂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2018年臨沂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
臨沂市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