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陸良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40人公告
來源:陸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7-05 08:48:26
2018年云南陸良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為推進我縣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均衡配置教師資源,逐步消除城區學校大班額現象。根據《中共陸良縣委辦公室 陸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陸良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陸辦字[2014]51號),結合陸良縣城區學校教師需求實際,經陸良縣調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2018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40名。現公告如下:
一、 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統一組織、統一程序的原則;
(三)保密、回避、接受監督的原則;
(四)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 選調崗位和人數
見附表1:《陸良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
三、選調范圍及對象
符合公開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陸良縣教育系統城區以外學校的在職在編教師。
四、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必備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履職能力,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3.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詳見《陸良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2.在處分期間的;
3.尚在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方式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選調。
六、選調程序
(一)信息發布
《陸良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ynqjrs.cn/ll)公開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陸良縣教育局。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報。現場采集照片。
4、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報名人數達不到2:1,裁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5、報名需提供的材料:《陸良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表2)、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選調崗位具體條件所需的相關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選調考試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參加陸良縣的公開選調考試。
7、報名后無故不參加考試的,視為浪費考試資源行為,三年內不得參加陸良縣范圍內的選調。
8、選調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項及時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nqjrs.cn/ll)公布。請各位報考人員注意查閱,并保證聯系方式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或聯系方式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9、計劃表中有關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精確到日,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9日。
(三)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采用筆試、閉卷方式進行。
2、考試內容:報名人員參加陸良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的相應層次、相應學科考試。
3、考試科目設置、分值及教材
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四個科目,總分為250分。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法技能》滿分各為50分,《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考試范圍參照曲靖市教育局編寫并在“曲靖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
4、考試時間: 2018年7月22日
上午9∶00—11∶30考《專業知識》、《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5、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6、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18年7月20-21日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7、收費: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為200元/人,報名審核后現場交費。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崗位報考人員,所交報名考試費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若為報考人員個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已交報名費的,一律不予退費。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五)考核和體檢
1、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選調崗位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選調計劃數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教法技能》成績相同的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教育學》成績相同的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教育心理學》成績相同的則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再相同,則以師范類畢業生優先,若還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2、考核由縣教育局確定3人以上的人員組成考核小組。通過到考核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個別談話、實地考核、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體檢等結果及時公開。
3、體檢由陸良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時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體檢資格而造成的空缺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中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前面所述優先辦法執行),只遞補一次。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考生須按規定向陸良縣教育局提交《陸良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人員放棄考核、體檢申請表》,否則按違反紀律處理。
因考核、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
因自愿放棄擬選調資格或因有問題不予調動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并縮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
七、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邀請陸良縣紀檢監察部門駐陸良縣教育局、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負責全程監督,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報名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陸良縣行政區域內的選調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方案陸良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874-6222912
監督電話:駐陸良縣教育局紀檢組 0874—6213572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4―6939569
陸良縣教育局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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