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臨汾市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了進一步做好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充實壯大我縣干部隊伍,為脫貧攻堅增加堅強力量,經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根據《汾西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竟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及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
三、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70個崗位。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詳見《2018年汾西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備所設崗位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詳見《2018年汾西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
1、招聘崗位有汾西縣戶籍要求的,是指公告發布時應聘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為汾西縣或生源地為汾西縣;
2、報考限專業崗位的考生所使用的學歷和專業必須一致。
3、“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到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4、工作經歷、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起始日為截止日期,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
6、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縣招聘領導組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汾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特別告知: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領取并如實填寫《汾西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領導組工作人員進一步咨詢確認。
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要對填寫的報考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報名需提交有效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紅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張(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歷、學位、專業、學制和畢業時間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確)。
5、報考崗位要求限汾西縣戶籍的考生應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生源地為汾西縣的證明材料。
6、2018屆應屆畢業生如被聘用,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提供相關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在各級各類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包括試用期的公務員)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一年、
被解聘、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⑥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⑦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⑧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如已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⑨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會在隨后統一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和《考生須知》,如發現有考生報考信息與崗位要求不一致的,會電話通知本人,取消其應聘資格;對于有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縣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報臨汾市人社局核準。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工作人員會電話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改報,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各鄉鎮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在本次招聘工作進行過程中,考生通訊方式如有改變,要及時通知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機開啟以便聯系,如因手機沒有開啟、報名時聯系方式填寫有誤等原因導致無法與考生本人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持有效身份證到縣人社局領取筆試準考證和《考生須知》,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考生微信群、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等多種渠道進行通知,請各位考生留意相關信息,按時領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所產生的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分筆試、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 60%+面試成績x 40% (保留兩位小數)。
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 分。
1、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采取閉卷方法進行,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可按比例進入面試。
(4)筆試內容: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5)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2、資格復審
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筆試入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應聘人員本人到復審現場參加復審。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具備取得報到證的證明)、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限汾西縣戶籍的考生應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生源地為汾西縣的證明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原件或成績合格單,以及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不能如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2018屆應屆畢業生若在資格復審環節無法提交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供學校出具的能夠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歷、學位、專業、學制和畢業時間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確)即可,相關原件最晚在向用人單位報到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后縣招聘工作領導組會及時通知領取,如不能及時領取所產生的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崗位或其他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山西省創業就業促進會與本人簽訂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從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結束后,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會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或者經書面確認自動放棄者,即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由縣招聘工作領導辦公室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
(2)面試命題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分綜合崗位和醫療崗位兩組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5)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
(6)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面試考官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考官全部外聘。每個面試考官組由七人組成,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考生的面試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五個分數計算出的平均得分為考生的面試成績,計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7)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需求崗位從高到低排隊以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某一崗位中最后一名出現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采取加試(面試) 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 分,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對外公布。
總成績和崗位排名會在核算工作結束后在縣人社局樓下公示欄和汾西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人民醫院進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無行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領導組指定后,在另一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是否能投入脫貧攻堅戰、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2018年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報縣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按時向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上報考察結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
擬聘用對象經招聘領導組審核同意后,報縣編委會予以研究,通過后由縣人社、編辦、財政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期內不得辭職、調動或報考其他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受聘人員列入我縣事業單位編制,工資納入財政預算,享受所在單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本次考試公告解釋權歸汾西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咨詢電話:0357-5122118
附:2018年汾西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