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賓翠屏區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15人公告
2018年翠屏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工作職責
招聘法官助理15名。法官助理屬于審判輔助人員,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以下職責:(1)辦理案件的排期;(2)指導當事人舉證,協助法官完成庭前會議、證據交換等工作;(3)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和訴訟中調解工作;(4)協助法官調查取證;(5)受法官指派或協助法官辦理保全、鑒定、評估等工作;(6)收集與案件審理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指導案例、裁判指引等參考資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7)參與或列席合議庭討論案件;(8)協助法官草擬法律文書;(9)接待當事人;(10)協助法官開展調研、審判流程管理等工作;(11)負責綜合業務系統中的信息錄入和相關流程的辦理;(12)辦理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書記員缺位時,由法官助理代行書記員的職責。按照本院法官助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二、招聘資格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自愿從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2. 具有國民教育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法學學士學位或取得司法考試C證以上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3.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能熟練使用電腦和Word辦公軟件;
5. 身體健康。
三、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法官助理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其中包含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績效工資1000元/月+年底績效考核獎金;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2000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方式:請有意應聘者于2018年7月9日至7月20日(工作日)到翠屏區法院辦公樓(南岸蜀南大道西段1號)四樓政治處報名。聯系電話:2321732。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復印件時,還須提供原件核對)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
(3)報名表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由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政治處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招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法律知識掌握程度、裁判文書撰寫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和法律思維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要求: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將在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六)考察
(1)考察人員確定:根據筆試考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考察人員,擬進入考察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應一并進入。若參加考試人員未達到本次應招聘人數的,參加考試的人員一并進入考察。
(2)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通過查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根據對考察對象的考核情況確定聘用人選。
(七)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選按有關規定在本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八)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
2018年7月5日